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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车捎邻居到车站 收75元油钱被罚5000元

http://www.hebei.com.cn 2013-02-25 13:14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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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路捎邻居张辉桥从七宝山来浏阳长途汽车站赶车,对龚元桥来讲,原本是做了个“顺水人情”,没想到最后却接到一纸罚单——

  由于“盛情难却”,龚元桥接了张辉桥75元“油钱”的场景被市城乡客运管理局(以下简称客管局)执法人员拍下,龚元桥的面包车成了“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昨天,龚交了5000元罚款后取车。

  客管局负责人表示,没有客运资质并向乘客收取费用就属于非法营运,依法处理并无不妥。而律师则认为,此举不以盈利为目的,属人情往来,客管局有“机械、简单执法”之嫌。

  车主

  总说给钱我才收了点,算是油钱

  龚元桥是七宝山乡增加台村人,在达浒一家木材厂打工,去年3月份买了辆面包车。

  原本准备2月17日(正月初八)去达浒的老板家拜年,恰好在广东中山打工的罗辉过完春节要返厂,当天要到市长途汽车站赶9时30分的车。

  “每天只有一班车,早晨5点半。”由于当地坐车不便,龚元桥便开自己的面包车送罗辉。

  “他们5个人在一个厂。”除了罗辉,还有罗辉的婶婶,及邻居张辉桥家3个人,“那就一起吧。”龚元桥招呼大家坐上车,把他们送到了车站。因车站路禁停,龚元桥把车停在车站出口对面的巷子里。

  “元叔,要多少钱?”下车后张辉桥客气地问龚元桥。

  “算了,顺路要什么钱。”龚元桥婉拒了,但张辉桥过意不去,反复说“那怎么行?我坐客车也要给钱,你说个数吧。”推脱几次,龚元桥收了张辉桥家3人75元钱。

  然而,这一幕被客管局执法人员用手机拍下,因“非法营运”被扣车,“把我叫住,要交钥匙,给我看视频,我还不知道怎么回事,以为违章了。”随后他被带到客管局。

  昨天上午,龚元桥交了5000元罚款后取车,但他觉得很冤,“哪怕我拉过一次客,我也认了,可我真是顺路,如果他只说一次要给钱,我绝对不会收,他总说给钱我才收了点,算是油钱。”

  邻居

  坐人家的车,岂能让他倒贴油钱?

  那么,龚元桥是否揽客非法营运?

  昨天下午,记者赶到增加台村,村民表示,由于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当地确实有面包车搞短途转运,将村民从聚居地送到能坐中巴车的村口,甚至是永和集镇。

  不过,龚元桥平时在达浒的厂里做事,“难得回来,怎么会拉客?”村民张春生说。

  “他回家都是有事才回来,晚上回早上走,这个你们可以调查。”村民表示,得知龚元桥“捎邻居”被罚,大家“准备写联名报告作证、求情”。

  “我坐人家的车,怎么好意思让他倒贴油钱?他也确实说了好几次不要钱的。”昨天下午,已在中山的服装厂上班的张辉桥得知龚元桥被罚,直言“心里不舒服,没想到会出这样的事”。

  张辉桥很愧疚,觉得是自己贪图方便“害”了龚元桥。

  村民们说,平时去城区,如果没赶上清晨5时30分的那趟班车,就得从增加台村骑摩托到村口搭乘转运的面包车,再到永和坐班车,然后搭乘公交车进城,“费用大概33块钱,费时费力很不方便。”

  “如果他(龚元桥)搞非法营运,会蠢到下车才收钱?”张春生认为要判断是否非法营运“很简单”。

  客管局

  无客运资质,向乘客收费就属非法营运

  “没有客运资质,向乘客收取费用(现金交易),仅这两项就可以认定为非法营运。”客管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张卓介绍,执法人员现场拍摄到龚元桥收取乘客的费用,且龚不具备客运资质,“他没有否认收钱,对认定没有异议。”

  “这种情况很多,都说是送熟人。”张卓表示,在日常执法中类似情况不少,但只要“无资质”、“收费”就属于非法营运,必须依法打击。

  张卓解释:非法营运除扰乱正常客运秩序,还存在安全隐患。

  “无营运资质的车搞非法营运,由于没有座位险,一旦出事车主无力赔偿,保险公司也会拒赔。”张卓表示,从严打击非法营运实际上是保护双方权益。

  张卓表示,若龚元桥对处理有异议,可向市政府法制办或长沙市交通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争议

  律师

  “不以盈利为目的,属人情往来”

  龚元桥顺路捎邻居,推脱不过收了人家油钱,到底是不是非法营运?

  “很牵强。”本报法律顾问王洪流律师认为,非法营运以盈利为目的,一般有固定线路,且沿途揽拉的乘客是不特定群体。

  “而龚元桥顺路捎邻居,并非为盈利,也不是路上揽的客,邻居给油钱是出于人情往来,不是交易行为。”王洪流说。

  与此同时,王洪流表示,正常营运上车时就确定目的地,约定价格。

  基于此,王洪流认为客管局有“机械、简单执法”之嫌。

  客管局

  龚元桥的做法“合情不合法”

  记者从七宝山采访回城已经是下午5时45分,当记者赶到位于金沙路的客管局时,已经准备下班的客管局局长田美元又赶回办公室,随后与该局法制科科长罗文一起接受记者的采访:“欢迎媒体监督。”

  听完记者转述龚元桥和张辉桥的说法,罗文表示,龚元桥的做法“合情不合法”——虽然从情理上讲“用顺风车搭载邻居”是做好事,但其“非法运输行为”却是《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明令禁止的。

  然而,不能否认的一个事实是:龚元桥用自己的车捎邻居,当地存在面包车转运乘车不便的群众,正是因为时下当地的正规客运服务不能满足群众需要。

  对此,田美元则认为,恰恰是这种情况下,更要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因为“如果乘客都让‘黑车’给拉完了,正规客运车没客可拉,自然不愿去偏远的地方,就会形成恶性循环,造成群众出行难。”

  与此同时,田美元也表示,管理部门会在充分了解群众乘车不便的情况之后,统计出一个区域真实的运量,然后根据运量安排客运线路,让群众享受到正规客运服务,“只有让公共客运服务的触角最大限度延伸到偏远乡村,才能满足市场上日益增长的客运服务需求。”

  延伸

  打击非法营运难在“搜集证据”

  “捎邻居收油钱而被罚款”的背后,则是难以整治的“非法营运”。

  “现在‘黑车’已经收敛很多,几个抱团运作的非法营运团体已经被打掉了。”田美元表示。

  不过,记者在城区龙泉港附近看到,当街揽客的“黑车”仍然存在。

  “确定非法营运必须有现金交易,有这个证据才能认定为非法营运。”张卓表示,目前该局打击“黑车”都先拍下视频证据,但最关键的“交钱”的证据却很难拍摄到,“不可能派执法人员随时坐在车上。”

  按理说,可以换个思路找乘客作证,但“要找乘客做材料,几乎没人愿意站出来举证‘黑车’,害怕遭到打击报复。”

  那么,打击“黑车”有没有可取经验?去年年底,上海市创新执法监管手段,交通、公安部门协同作战,充分发挥街面监控视频的作用,对重点部位、路段易产生非法客运车辆、非法客运行为实施视频巡逻、摄像取证,开展精确打击活动,街面监控由此也成为“打黑”的一项有效辅助手段。

  “黑车”司机在这些区域一旦从事非法客运,将被固定的街面探头记录在案,这些图像画面既可为及时下达勤务指令提供可靠依据,又可直接作为认定非法客运的辅助证据。对非法客运情况进行摄像取证,再由交通、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利用各个治安派出所的街面监控设备进行“视频巡逻”还能有效弥补执法人员不足的情况。一旦发现“黑车”聚集情况,立即通知周边交通、公安或者城管等执法人员进行驱赶、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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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面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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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红网
责任编辑:刘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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