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坑爹规则:假货不能被二次举报
大洋网讯(记者孔筱)日前,广州市民小谢在淘宝网“千色通讯数码”购买了一部“正品”红米手机。不料却被小米实体店告知:不是正品。小谢出具小米的鉴定书后,卖家仍坚称自己所售产品为“正名”,只答应退货,但拒退原先承诺的发票费和运费。证据俱在,小谢欲举报“此商品是假货”,但却发现无举报入口,咨询淘宝客服才知,商品只能被举报一次为假货。小谢气愤地说:“这样的规定是不合理的。卖家可以用‘一次举报’的方法钻空子,一劳永逸,逃避责任。” “亲们,淘宝水深,购物需谨慎” 11月9日,小谢在淘宝网“千色通讯数码”买了部红米手机,卖家在产品介绍页面宣称,“全网独家保修两年”“官方版、官方价格、带官网发票、支持官网验证”,并且还善意提醒“亲们,淘宝水深,购物需谨慎”。果然,小谢也切身体验了这句话。 该商品页面的介绍 小谢收到手机后,发现手机屏幕有问题,所以将手机送去小米售后服务点检查,不料却被工作人员告知:手机不是小米的产品。小谢回家后立刻联系卖家,卖家放言:“支持验证!身正不怕影子斜。不然我开了这么多年(店),也不会现在还好好的”,并且承诺,“如果不是正品,退货,来回运费和60元发票费由卖家承担”。 每件商品只能被举报一次为假货 在小谢的要求下,11月17日,小米科技责任有限公司出具鉴定书,“经我公司鉴定,表中所列产品均为假冒小米注册商标的产品,附照片于后”。 小米科技责任有限公司出具鉴定书 11月22日,小谢收到小米寄出的鉴定书,证据俱在,于是打算举报“千色通讯数码”店卖假货,可是在该商品的举报页面却只能举报“出售禁售品”,怎么都找不到举报“出售假货”的入口。咨询淘宝客服后小谢才知,被举报过的某件商品将不可以收到同类型的举报。 举报管理页面提醒“请提供充分的证据以确保举报成功” ,这一发现令小谢郁闷不已,“淘宝这样的规定是不合理的。卖家可以利用这一规则,自己举报自己,然后提供不充分证据,导致举报失败!然后那商品将永远不会被举报上了?一劳永逸,逃避责任?” 记者登陆该商品销售页面,点“举报此商品”后,在选择举报类型时发现只有“出售禁售品”可选,咨询淘宝客服得知,每件商品只支持一次同一类型的举报。 小谢购买的同款产品现今只支持“禁售品”举报 在证据面前卖家出尔反尔 更令小谢郁闷的还在后头。当小谢将小米手机的鉴定书上传给卖家后,卖家只答应退货,而不兑现原先“如果不是正品,来回运费和60元发票费由卖家承担”的承诺。 无奈之下,小谢只能寻求“淘宝小二”介入,尽管小谢上传了当时卖家承诺的截图,但在淘宝介入处理阶段,卖家依然坚持说:“我们从来没有承诺过什么,要运费可以退,其它的没有承诺过的东西我们是不可能给的。” 现在淘宝介入处理的期限还未到,但无论哪一方选择要求淘宝介入帮助解决交易纠纷的,等同于双方都授权淘宝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基于淘宝自己的判断以及争议处理的原则,对买卖双方存在争议的交易款项归属或资金赔偿做出处理,且此授权不可撤销。 省消委会:消费者可“退一赔一” 广东省消委会称,不少网购商家在广告里标称所售商品为“真品正品”、“原装行货”,“支持专柜验货”等,但消费者购买后想“验明正身”,却遭遇“鉴定难”,网站店主、销售专柜、专卖店、代理公司相互“踢皮球”,导致所购商品真伪难辨,消费者有苦难言,特别是购买名牌产品、奢侈品的消费者因此蒙受较大损失。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消费者可以举证证明商家售假,商家同时要举证出售的是真货,比如进货渠道、产品编号等。 网络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录音、公证等方法,记录品牌企业对产品的口头鉴定意见或答复,以代替品牌企业的书面结论。这样,消费者的维权程序也可继续下去,因为这些证据也具有法律效力,可据此及其他有关证据要求商家退货并赔偿相关维权的损失。此外,如果商家的行为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欺诈”的规定,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商家赔偿相当于购买商品的价格一倍的赔偿款。(2013-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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