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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起参合农民累计可报销10万元

http://www.hebei.com.cn 2013-12-16 09:20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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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合农民住院报销比例将达75%左右新生儿可随参合父母享受新农合待遇

  20种重大疾病救治补偿不受10万限制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明年将在全省推开

  本报记者王丽

  明年1月1日起,我省新农合报销封顶线将从9万元提至10万元。日前,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联合出台《河北省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参合农民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将达到75%左右,每人每年累计可报销10万元。儿童先心病等20种重大疾病医疗救治补偿可不受10万元限制,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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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年起参合农民累计可报10万元

  明年,我省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由60元提至70元。在缴费水平提高到基础上,参合农民也能享受到更多的实惠。门诊补偿和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均有提高,封顶最高可报10万元。

  据介绍,封顶线是参合农民每人每年报销的限额,以全年累计计算,包括住院补偿、正常产住院分娩补助、一般门诊统筹补偿、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和大病二次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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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诊报销仅限乡村两级定点机构

  参合患者在门诊拿药也能报销,不过仅限于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据悉,一般门诊统筹补偿比例村级一般可设定在45%-50%,乡级可设定在40%-45%;每参合农村居民年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可设定为100元-200元。具体的补偿方案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制定。

  关于特殊病种大额门诊统筹补偿,我省规定,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特殊病种患病率、门诊就诊率、年人均门诊费用等数据,合理确定新农合补偿的特殊病种,制定特殊病种大额门诊统筹补偿方案。

  纳入大额门诊补偿范围的特殊病种应不少于15种。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精神病等特殊病种,应比照住院病人补偿办法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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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种大病不受10万封顶线限制

  为了给重大疾病患者以更多保障,我省先后将20种大病被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分别是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肾透析,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

  按照要求,各级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对重大疾病要严格执行出院即报政策,尤其是对需要门诊治疗的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血友病等病种,不得让参合患者回本地报销。而且,患者所获得的救助补偿不计入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

  需要特别提醒患者的是,每种重大疾病都有省级、市级、县级定点救助医院,治疗时一定要前往定点医院,如到非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新农合不予救治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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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合农民住院报销比例将达75%

  我省明确,新农合住院统筹补偿方案由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制定,但必须能充分利用基金,保证参合农村居民最大程度受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

  其中,一般住院补偿起付线和补偿比以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设定。(各级医疗机构起付线补偿比见下表)

  参合农民可以自主选择统筹地区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办理转诊手续,并由病人或其家属按照当地规定到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批备案。因病情急、危、重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应及时报告参加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并在规定时限内补办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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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生儿可随父母享受新农合待遇

  新生儿住院也可报销医药费。我省规定,计划内分娩新生儿出生时不在缴费时限内,随其参合父母享受新农合待遇,发生的补偿费用与其父母其中1人合并计算。

  产妇正常产住院分娩,也可在国家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补偿的基础上,再享受300元的补助。

  我省还规定,参合农村居民因同一种疾病,从上级医疗机构转入下级医疗机构连续住院治疗的,在计算下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费用时,不再扣除下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从下级医疗机构住院转往上级医疗机构继续住院治疗的,在计算住院补偿费用时,将下级医疗机构起付线费用从上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中扣除。

  参加人在异地居住的,在参加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医疗登记备案后,在异地约定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加地新农合规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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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大病保险明年将全省推开

  在石家庄、唐山两市试点的基础上,明年我省将全面推进居民大病保险。记者从省卫生及省委了解到,目前两市的大病保险运行良好,为新农合报销后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患者解决了很多困难。

  今年初,省发改委、省卫生厅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各设区市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

  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员;保障范围是在参保(合)人员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其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补偿;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这一政策将弥补全民医保的短板,有望终止城乡家庭“因病返贫”现象。明年,大病保险将覆盖全省城乡居民。记者还了解到,为充分利用新农合基金,保证参合农村居民最大程度受益,对当年统筹基金结余(含风险基金)超过15%或历年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超过25%的县(市、区),要根据结余情况制定二次补偿方案,对当年住院或/和特殊病种大额门诊的参合农村居民给予二次补偿。通过二次补偿使当年统筹基金使用率达到85%以上,历年统筹基金结余率控制在2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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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参合,补偿,医疗,住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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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刘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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