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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折商品不退不换?消协提醒此说法站不住脚

http://www.hebei.com.cn 2013-12-30 09:25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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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新闻网讯新鞋才穿了半个小时就坏了,将问题反映至商家却被告知打折商品不退不换。近日,沈阳的杨先生有点郁闷,自己本来想给女友一个礼物,结果却惹来一堆麻烦事。

  

  新鞋穿了半个小时,裂了!

  

  12月17日,杨先生在位于沈北新区的积家购物中心为女朋友买了一双集迦女鞋,由于正赶上打折促销,鞋的折后价格为200元。

  次日,杨先生的女朋友去北京出差。在杨先生的嘱咐下,女友将鞋带到了北京。

  据杨先生反映,女友到北京是参加一个活动,在活动当天便穿上了新鞋。而让他和女友没想到的是,新鞋上脚没多一会,鞋底处的皮面就出现裂痕,而此时,仅距离出门不到半个小时。

  发现问题后,杨先生女友将问题电话告诉了杨先生,杨先生让女友将鞋邮购回沈阳,他去找积家购物中心去商量退换。

  打折商品不退不换?

  杨先生说,12月21日,他带着鞋来到了积家购物中心。因为没有超过7天,要求商家退货。而积家购物中心服务台工作人员却回应,因为是打折商品,不退不换!

  杨先生认为,不退不换是应该以商品没有质量问题为前提,无论是10元还是20元的鞋,都不应该只穿了半个小时就出现质量问题。

  杨先生说,积家购物方面对此的态度为,只要有相关部门检测,是鞋本身质量的问题,那么就给杨先生退货。

  “鞋的皮子都已经裂开了,还要求我去检测,这不就是推卸责任么!”杨先生对积家购物中心的态度很不满。

  积家购物:积极为消费者解决

  记者随后联系到了积家购物中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装部经理向记者表示:对于消费者的投诉,我们会根据消协规定进行处理,稍后会与消费者进行沟通,也会与厂家积极联系,稍后给消费者一个回复。

  消协:商家回应无道理

  据消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省消协维权专员冯增文表示:商家打折商品不退不换的说法是没有道理的。打折只是促销的一种手段,并不能成为产品质量的挡箭牌。如果产品是因为有缺陷而降低价格,那么消费者不管多少钱也不可能购买。企业打折是为了促销,为了利益,不能免除三包法的相关规定。

  此外,维权专员冯增文还表示:如果出现断底断面,可以申请退换。如果是开胶等小毛病,可以要求商家进行维修。如果在保修期内维修两次还未解决,仍可以申请退货或换货。

  在发稿前记者获悉,积家购物中心已为杨先生的新鞋办理了退货。对此结果,杨先生表示满意。

  本网记者田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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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打折,商品,不退,不换,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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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东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刘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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