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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单变保单”:储户全额退保 银监部门核查

来源: 中国消费网 作者: 刘军 苏维 2014-09-01 16: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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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廖女士在中国建设银行扬州分行江都支行(以下简称江都建行)真武分理处遭遇“存单”变“保单”,7月7日,本报以《银行储户“存单”变“保单”太平人寿拒绝全额退保》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引起了较大社会反响,此后,江都建行和太平人寿都给予积极回应。

  江都建行:协同保险公司退保

  报道刊发后,江都建行王副行长等一行3人来到本报江苏记者站,对廖女士“存单”变“保单”一事作了解释。

  据王副行长介绍,廖女士购买的太平财富成长一号两全保险(分红型)是银行代售的一款保险产品,当时已经将保险的相关情况向消费者介绍过。对于现在消费者的投诉,江都建行表示会再和消费者沟通处理好。

  此后,廖女士向本报反馈称,江都建行先后两次与她沟通;后来,太平人寿方面也表示会提供让她满意的处理方式,同时,让她签字确认了要求退保的金额,并收回了她手中的保单和发票。此外,还让她签了一份内容近似“保密协议”的文件,要求她不能对任何人透露此事的处理情况,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8月初,本报江苏记者站再次与廖女士联系后得知,她的建设银行账户已经收到了退保的1.9万元,廖女士已将这笔款项取出,存在了其他银行。最终能获得全额退保,廖女士感到满意。

  银监部门:如查实将处罚银行

  针对消费者投诉江都建行存在保险公司驻点销售的问题,廖女士介绍说,江都建行后来与她联系时称,全程都是银行工作人员为她办理的,在个人理财中心有现场录像。“但是,实际上当时在个人理财中心为我办理业务的就是保险公司业务员姚丹。”廖女士说。

  而对于消费者反映银行网点内银行和保险公司人员工作服相近,易造成消费者误认的问题,姚丹表示:“我们和银行的工作服是不一样的,一个白,一个蓝。”姚丹还对此进一步解释说:“当时每家保险公司在银行都会有驻点的工作人员,银行不可能在网点为我们标记保险公司信息,但我们在办理业务时会向客户告知清楚。”

  针对“存单”变“保单”问题,早在2010年11月1日,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就明确规定,银行在开展代理保险业务时,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混淆销售,不得将保险产品收益与上述产品简单类比,不得夸大保险产品收益;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

  对于保险公司在银行内驻点销售,监管部门对银行有无管理措施?近日,记者先后咨询了扬州市及江苏省相关监管部门。江苏省银监局有关人士表示,中国银监会有明确规定,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在银行驻点销售。对于消费者反映的保险公司在银行内违规驻点销售问题,消费者应在提交投诉信的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据。针对举报情况,银监部门一经查实,会根据相关规定视具体情况,对涉事银行作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对于消费者在“存单”变“保单”事件中涉及的退保等问题,银监部门也会进行调解处理。

  律师观点:可索赔利息等损失

  消费者遇到此类侵权问题时,是找银行,还是保险公司呢?具体该如何依法维权?8月13日,记者采访了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龚拥军律师。

  龚拥军认为,如果消费者是在中国银监会禁止保险公司在银行内驻点销售保险之后,在银行内购买的保险,理应找银行进行交涉,因为消费者是在银行购买的保险,并没有去保险公司,有理由相信销售人员就是银行的,而且保险公司驻点销售肯定经过银行的允许。消费者可以要求银行给予全额退保,并赔偿投保持续时间段的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和因此事而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等相关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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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存单变保单,储户,全额退保,银监部门,核查

责任编辑:武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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