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纳美拉1年修10多次 车主退车遭拒

来源: 辽宁消费维权网 作者: 李华 2015-08-06 11: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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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S店:宁先生车辆不够退换货标准

  对于宁先生购买的这台保时捷,辽宁宝时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车女士表示,现在可以查到的是4次维修记录,是2014年6月,2015年7月3日、7月11日、7月23日,分别是空调方面故障、混合动力新系统故障、电源电子设备高压线、发电机方面故障、发动机功率降低报警,这4次分别是不同故障,且4S店已经为消费者修好了。

  “但是在7月31日,就是上次修好后不足24小时,这辆车又因为同样故障报警,这算修好了吗?”宁先生对4S店的回答很不满意,“这辆车因为总提示存在故障被送来10多次,有时故障相同,有时不同,但4S店始终无法解决,实在没办法才要求退换车辆。”

  对于多次出现相同故障提示,车经理解释说,汽车构成中每个系统包含大量零部件,虽然出现同一故障代码,但是出现故障的零部件是不同的,因此,这不算同一故障。还有几次车主反馈说出现故障码,但重新打火后又消失了。如果没有故障提示。4S店就无法检测和维修。

  车经理表示,根据汽车三包法规定,同一故障维修超过5次,且未修好的才可以申请退换。宁先生的车辆并不存在同一故障维修5次始终未修好现象,因此不能为他办理退换。

  省消协:调解不成可诉诸法律要求退换车

  辽宁省消费者协会商品投诉部主任冯增雯称,消费者遭遇的状况根据消法规定,的确无法为宁先生办理退换货。但是该车频繁出现故障,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现在消费者的车辆无法正常行驶,已经影响车辆本身的性能,因此消费者可向经营者提出换车,或者退车。双方如果调解不成,消费者可诉诸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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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保时捷,帕纳美拉,退车遭拒

责任编辑:武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