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您当前的位置 : 长城网 >> 消费维权 >> 消费

健全销毁机制 过期变质食品不能再上市了

长城网 作者:芦静 2016-10-21 08:34:45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导语:近日,武汉出现令人震惊的一幕:食品仓库将大批量积压的各种过期变质食品,倾倒在路边臭烘烘的垃圾场,被一些人看到后又翻出争相抢拣,有人甚至就在现场吃,还有菜贩扒拣这些食品运到早市出售。

  市民争抢过期食品凸显食品安全意识匮乏

  众所周知,从食品安全角度说,过期变质食品不能继续食用,食用的话存在巨大的安全风险,会危害食用者的身体健康,引起食源性疾病,重则直接中毒致命。另一方面,从法律层面说,过期食品、变质食品都不能在市场上流通。《食品安全法》明令禁止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武汉某食品仓库倾倒在垃圾场上的过期变质食品,却成了一些人嘴中的“美味佳肴”,遭到争抢。毫无疑问,这种事情的发生,凸显了当下一些市民食品安全意识的匮乏,这也是过期变质食品仍然有市场的原因之一。

  市民争抢过期食品折射监管存在盲区与死角

  监管出现“肠梗阻”

  不可否认,在不少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对于问题食品,尤其是过期变质的食品,查处从不手软。一方面加大抽查的力度,定期到实体店进行巡查、抽检;另一方面,积极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发现过期变质食品,责令商家做下架处理,同时严格执行处罚规定,给消费者一个放心与满意的交代。在点赞同时,我也有一个疑问,对于过期食品的处理,似乎还存在盲区与死角,因为某些过期食品被不法商家改头换面后,又进入了超市。

  就武汉发生的大批过期食品被乱丢弃来说,是监管出现“肠梗阻”的结果,食品仓库管理人员为了图省事,将社会责任早已抛到了脑后,过期食品本来就不能食用了,再从垃圾堆里捡回来,情况就更加糟糕。要知道,很多民众并不知情,习惯了过苦日子、穷日子的人,一旦发现了这些食品,自然就会捡回去食用。更可怕的是,某些人自己不吃,却将这些食品经过包装处理,又在地摊上出售,不明真相的人为了图便宜,自然就会去购买。如此,足可见随意丢弃过期食品后患之无穷。

  源于销毁机制缺失

  市民争抢过期变质食品,并不能把所有责任全部归咎于市民。如果食品企业没有将过期变质食品随意倾倒在垃圾场,而是销毁了,那么市民想抢也就抢不到了。换句话说,市民争抢过期变质食品,背后的实质性问题是我国过期变质食品销毁制度的缺失。

  虽然质检、工商等部门出台过一些规定,要求食品企业建立过期变质食品回收销毁制度,但是,对于过期变质食品由谁来销毁、如何销毁、谁来监督,却没有具体的规定。而且,在过期变质食品销毁上,只有一些缺乏强有力的约束力的红头文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这就导致食品加工、销售企业在过期变质食品的处理和销毁上太过任性和随意。为了降低过期变质食品的处理成本,倾倒成为最直接、最简单的处理手段。

  谨防过期食品流回市场

  加大监管力度

  对于过期变质食品,我的看法是,指望商家良心发现,自行就地销毁,显然收效甚微。因此,作为工商与消协等主管部门,必须一竿子插到底,不仅要接受消费者的投诉,还应实地查看这些问题食品的终端处理情况,该填埋的填埋,该焚烧的焚烧,直到这些食品不能再上市。

  建立和完善销毁机制

  要杜绝人们争抢过期变质食品事件再次发生,除了通过引导、教育,提高人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自觉拒绝争抢、购买和食用过期变质食品之外,最关键的是,要建立和完善过期变质食品的销毁机制。对于过期变质食品,应当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采取焚烧等方式进行现场销毁,并录音录像留证,禁止和严惩倾倒过期变质食品行为。在处理费用上,财政可以给予部分补贴,减轻企业负担,减少企业损失。

  完善法律法规

  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超过保质期食品仅规定了禁止经营、退出市场、做好相关记录等,并未涉及实质性的处置,导致一些过期食品改头换面重新回流至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有关部门应尽快通过完善法律法规的方式,对过期食品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促使其通过正当合法的方式进行销毁或无害化处理。

  (据经济日报、燕赵晚报、四川日报、红网等综合)

声明:长城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新闻爆料联系方式:15511386191 QQ:648308142 。

来源: 长城网

关键词:过期食品,争抢,监管

责任编辑:刘昆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