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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电动自行车“超标”了吗?

2018-01-18 09:08:34 作者:陈美冉 来源: 长城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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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很多人都曾被风驰电掣擦身而过的电动自行车惊出一身冷汗。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在生活中扮演着越发重要的角色。然而,路面上近七成的电动自行车速度超标,每年超万起的交通事故,千余条生命因此消失……血淋淋的教训不断告诫人们,无论多么高额的利润和高效的生活,都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1月16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面向社会公示,明确最高车速不超25公里每小时且不得改装,并对重量、电池等关键指标做出限制。

电动自行车。图片来源于网络

  四部委公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

  电动自行车将迎新国标

  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委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共同制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16日起开始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委网站面向全社会公示30天。

  新标准以“三确保一坚持”为根本原则,即确保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所有道路交通参与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确保广大消费者基本的出行需求,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指导标准修订工作。新标准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其中,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避免“简单粗暴”新标准落地应做好过渡期协调

  工信部表示,新标准一经通过正式实施,将为企业进行产品升级预留半年到1年过渡期。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超标电动自行车有哪些危害?

  说起电动自行车,它以轻便、快捷受到很多人的青睐,然而,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问题恐怕是最受人关注的。而超标车的问题在这方面尤为严重。据公安部最新统计,2013年至2017年,全国共发生因电动车引发的较大以上(指死亡3人以上,含3人)亡人火灾事故34起,造成158人死亡。

  除了骑行时交通秩序方面的危害,停放和充电问题却也困扰着很多人、楼道内随意摆放占用公共通道,随便扯根电线充电,又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这两大类应该是困扰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新标准公布后超标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

  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公布后,已经存在的超标车今后还能不能上路行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江平16日对此表示,超标电动自行车性能接近摩托车,实质上属于机动车。如果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上道路行驶,会带来潜在法律责任风险,如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会承担和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样的法律责任。

  电动自行车行业标准、监管方面存在哪些不足?

  就《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而言,分析普遍认为,由于技术标准滞后,与市场需求和现实客观情况严重不符,造成了电动自行车出厂后各执法部门陷入监管困境,也间接导致了电动自行车着火等各类安全问题。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客座研究员夏学民表示,电动自行车的摩托化,是客观现实,是市场需求,是百姓需要。电动自行车摩托化主要体现在重量超标、行驶速度超标、安装豪华配件。此前,各地曾出现禁摩(燃油摩托车)热潮,客观上使得摩托化的电动自行车趁机而入,成为城乡市民的代步工具,这导致管理部门很尴尬。

  如果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商店里销售的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根本无法上路。于是厂家就采取作假手法,把电机速度调到时速20公里以内,先去验收。一旦这个型号被通过,进入“可上路电动自行车型号目录”之后,再将时速调到20公里以上。

  而这也就是目前1999年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修订为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出台的背景。

  如何进一步治理或规范?

  在夏学民看来,这个国家标准应该改为强制标准。主要强制内容应该包括:最高车速、制动性能、阻燃性能、充电配套装置等。尤其是充电装置。近来发生的电动自行车火灾,多数是由于充电引发的。所以,在修订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时,应将配套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纳入其中,规定其技术性能、充电容量、充电时间、具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而且,在人群密集居住区,规定设置标准、安全充电桩系统,要像对待电动汽车充电站一样同等重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

  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鹏则认为,在承认电动自行车存在社会合理性前提下,应当从这样三个方面来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

  首先是加强源头管理。我们要从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厂家、电池的厂家,包括一些相关配件、充电器的生产厂家着手,检查整个产品质量是不是符合安全规范、是不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是要转换观念,更新管理方式。电动自行车的存在有其社会必然性。所以,采用“堵”的方式不能解决问题,还是要采用疏导的方式。在管理过程中,对于是否要设置专门道路等问题需要考证,然后制定针对电动自行车行驶的安全规范。

  三要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对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我们现在的处罚力度还不够。我们在尊重电动自行车存在价值的前提下,对违规违法行为应采取有力的惩罚措施、惩戒措施。

  评论:

  电动自行车,“慢下来”是为了“快起来”

  对目前上路平均行驶速度为40公里每小时的电动自行车而言,慢下来是大方向。因为安全是大前提,只有让速度慢下来,安全跟上来,产业发展和生活节奏才能真正快起来。

  在新规范公示期和未来政策过渡期,势必会引起一些不便,也会动一些人的“奶酪”。比如,存量车的处理可能会给百姓出行带来不便,生产线的换代也将增加企业的成本等等。但从长远看,对速度、制动、电池等指标的限定将倒逼企业生产附加值高、安全环保的产品,带来更加健康的发展,百姓体验也将更加舒适便捷。

  车速慢下来,管理要跟上来。相关部门既要完善法规,加强生产、销售、交通、执法等多个部门多个环节联动监管,也要从群众和市场角度,把问题想足,用更人性化、精细化的管理和服务来引导生产和出行,提升安全水平,促进产业发展。

(据新华社、央广网、中国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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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动自行车,超标责任编辑:段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