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将建设药品追溯系统
石家庄市多家医药企业第一批入网
记者从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精神,确保全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该局日前印发《关于建设药品流通非现场监管系统(一期)药品追溯系统的通知》,决定建设河北省药品流通非现场监管系统一期药品追溯系统。
通知提出,将全省具备药品现代物流资质的批发企业(共13家)和部分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共2家)作为第一批入网单位,同时鼓励其他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入网。第一批入网单位包括我市的国药乐仁堂、石药集团中诚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河北神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多家医药企业。药品追溯系统将逐步扩展至全省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单体药店、医疗机构药房等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药品追溯系统首先将实施批准文号和注册证号管理(进口药品)的药品纳入监控范围,后续将中药饮片纳入监控范围。
通知提出,第一批入网单位按要求每日向药品追溯系统上报药品进销存信息情况,药品批发企业负责上报所有购进、销售、库存药品信息;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负责上报各门店所有购进、销售、库存药品信息。
药品追溯系统已于4月20日正式上线运行,第一批入网企业须按照“接口方案”和“操作手册”于5月20日前完成入网注册、数据对照和上传工作,并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不得拒报、虚报、瞒报、迟报。药品追溯系统可能涉及企业敏感数据,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数据安全防护和保密。(记者范玉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