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和美 诚信河北 > 消费提示

紧急通知!这种贻贝不能食用!

2019-05-14 16:37:00 作者:王棋 来源: 长城网
分享:

图片来源于网络。

  长城网讯(记者 王棋)记者从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段时间,我省一些地方发生了多起因食用海虹引发麻痹性贝类毒素中毒事件。海虹又称青口、淡菜,学名叫贻贝,是一种双壳类软体动物,壳黑褐色,本身无毒,麻痹性贝类毒素一般通过摄食有毒单胞藻在体内富集积蓄形成,通常在4—5月份毒素含量达到最高。此类中毒会导致人出现四肢肌肉麻痹、头痛恶心、流涎发烧、皮疹等症状,严重的会导致呼吸停止,仅0.5mg就能致人死亡。

  为预防中毒事件再次发生,现提醒各食品经营(销售、餐饮服务)单位,应停止采购、加工、销售来自赤潮地区的海虹。建议沿海地区居民近期不要采集、买卖、食用海虹,在食用其它贝类时,一定要去除内脏后食用,一次不宜食用过多。如食用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绞痛、四肢肌肉麻痹等症状,要立即送医救治。

关键词:食品 贻贝 中毒责任编辑:段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