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将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优质的营商环境。到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以创新监管方式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护航无扰”。
根据石家庄市政府近日印发的《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2019年年底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市场监管领域主要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2020年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建立双随机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
《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完善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科学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完善抽查检查工作机制。加大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力度。
为提高随机抽查的靶向性,《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机制,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紧密结合,对不同层级的风险采取不同强度的监管,在抽查比例和频次上体现出“双随机”监管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同时,严密防控监管风险隐患,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