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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召开

2019-08-28 17:12:47 作者:李学峰 赵峰 来源: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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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了全省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会议主要任务是落实全省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调度会议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劣质散煤管控、型煤质量监管和成品油整治,确保省委省政府赋予市场监管部门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金洪钧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佩鸿主持。省市场监管局副巡视员樊远红传达省政府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调度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不断自我加压,持续推进工作,特别是7月份以来,相继召开了劣质散煤管控厅际联席会、劣质散煤管控和型煤质量监管“百日会战”视频会、落实人大三项联动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和全系统工作动员会,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精神,形成了上下联动、协同作战、综合防控的良好格局。会议部署了下一步市场监管系统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强调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散煤质量监管。由当地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联防联控机制,切实压实压紧各级监管责任。凡不符合布局规划的一律不得设立,“禁煤区”和已完成“电代煤”“气代煤”的区域,一律禁止散煤销售;对无照经营的散煤销售网点和违法经营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取缔和查处。努力实现初检和复检分别在3日内出具检测报告的要求;全省已注册散煤经营网点煤质抽检覆盖率和对抽检不合格网点复检率均达到100%。

  二是保持洁净型煤监管势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商品煤质量 民用型煤》(GB 34170-2017)规定。对无照生产企业,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要从严从快依法进行处理;对因停产而未抽到样品的生产企业,要加强后续跟踪检查。要督促生产企业落实检验检测制度,规范自检行为,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真实有效;没有检验能力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销售。

  三是深入推进入省煤质检查站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和装备保障力度,配备煤质检查快速抽样设备,执法记录仪、专用监控等装置,实现收样后2日内出具报告并及时寄送委托站点,不合格报告要及时移交流入地大气办。加强煤质检验信息系统应用,强化数据信息的审核工作,确保录入的数据真实、准确、规范,实现所辖区域内煤质检验结果等信息的规范快速传递。

  四是继续加大成品油市场整治。在抽检对象上,要把柴油、民用加油站、销售量大和历年来抽检问题较多的加油站点作为重中之重,有针对性地加大抽检批次、频次;在质量把控上,重点查处质量不合格的,与标号、标识不相符的,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油品;在经营行为上,严查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油品冒充合格油品,严查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或伪造、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等行为。

  会上,各市市场监管局汇报了今年以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分别与省市场监管局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书》。省局网监处、质量监督处、新闻宣传处负责同志,各市主管局长、相关科(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关键词:河北省市场监管,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编辑:段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