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使用预付卡进行消费,而一些商家过度发卡、服务缩水、难退费转卡,更有甚者,订立霸王条款、诚信缺失、“卷款跑路”,导致预付卡成为废卡,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难以维权,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社会安定,给社会造成极大危害。预付消费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消费者的“痛点”、监管工作的“难点”。预付消费问题频发,固然有经营者违法成本低,经营者夸大宣传诱导消费者等因素,但对预付消费规制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缺少法律依据也是重要原因。
为尽快推进我省预付消费地方立法工作,以地方性法规形式,明确预付消费范围、资金监管、行政责任划分、违法处理、救济途径等,使预付卡经营活动有法可依,从源头遏制预付消费纠纷和“卷款跑路”事件发生,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9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李英坚一行三人就预付消费专项立法工作到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座谈会,开展调研。
座谈会上,省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金洪钧就预付消费监管工作代表省局介绍了情况。省局副巡视员樊远红出席座谈会并介绍了近期省局开展专项整治的有关情况。省局法规处、消保处、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相关负责人结合我省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就推进预付消费专项立法工作同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同志们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交流,并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李英坚对省局开展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预付消费立法工作关乎民生,关系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必须要在坚持立法原则的基础上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调研组将认真梳理汇总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充实和完善,使之更加符合我省的实际,更加有效地保护好消费者权益。(孙长江、庞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