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我省校园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按照典型引领、动态管理、市级评定的原则,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顺利完成了119家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创建工作。
2019年3月,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河北省校园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冀市监发〔2019〕72号) 》《2019年校园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工作方案(冀市监函〔2019〕152号)》,制定了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创建标准,对校园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年度目标和长期目标。通过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内容、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优良率、开展“明厨亮灶”提档升级、打造100家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等措施,切实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召开学校食堂提升工作现场观摩会,对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创建标准进行解读,督促指导学校充分利用暑期学生放假离校时间,对食堂进行改造升级。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优化设施设备、完善食品安全制度,积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校食堂在硬件设施和软件水平上均得到明显改善。据统计,2019年7月至8月期间,全省共投入改造资金1.5亿,改造学校食堂1297所,有效提高了学校硬件设施和设备,学校食堂布局更加合理,设施设备更加完善。
目前,全省共有学校(含幼儿园)食堂15143家,创建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119家,各设区市分别创建10家,雄安新区、定州、辛集各3家,圆满完成了创建100家的年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