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消费维权 >> 专题库

这些要求不达标,学校食堂不得供餐!--3·15专题新闻报道

2020-03-13 16:03:00 作者: 来源: 河北综合广播  
分享:

  3月12日,石家庄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发布信息,按照石家庄市开学前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和省市场监管局、教育厅、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确保学校食堂(含幼儿园)、学校周边“小餐桌”和为学校供餐的中央厨房、集中配送单位在启用前重点抓好六方面工作:

  1.对辖区内所有学校校长、主管校长、食品安全员进行业务培训或行政约谈;

  2.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备相应的口罩、消毒水/酒精、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洗手液、红外线测温仪等防护物品以及清洁消杀用品;

  3.对学校食堂进行“搬家式”大扫除,对所有设施设备进行全方位清洗消毒,对所有食品原材料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不留死角;

  4.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要求,进一步完善“三防”设施,确保通风管道、排风扇等出入口的防蝇防鼠网眼小于0.6cm,下水道网眼小于1cm;

  5.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按照要求佩戴帽子、口罩和手套,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史、旅行史的暂不返程返岗,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以及与病毒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不得复工;

  6.严格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对达不到以上标准和要求的学校食堂坚决不得供餐。

声明:长城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新闻爆料联系方式:15511386191 QQ:648308142 。
关键词:达标 学校食堂 供餐 要求责任编辑:刘春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