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唐山市市场监管局与市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提出要求,要求全面细致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监督指导抓好开学后制度落实、密切协作搞好校园内食品安全。
《通知》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在学校开学前,确保对辖区内所有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进行全覆盖的监督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自查情况的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坚决杜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行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河北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唐山市做好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完善食品安全防控协同机制,督促学校切实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开展食品安全防控风险排查,及时整改隐患风险,保障师生和员工健康。校园(学校、托幼机构)要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长(园长)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开学之前,认真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要做到“一严禁、五到位”。食堂启用前,需经所属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确保不带着问题开工经营。
《通知》要求,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堂从业人员复工、返岗前,必须持有从业健康证,按师生返校健康检测标准执行。要严格排查从业人员及其家属是否有发热、咳嗽症状。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每日晨检测量体温上岗制度,并做好记录。从业人员有乏力、发热、咳嗽等症状或者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从事食品加工操作从业人员操作前,必须洗手消毒,一律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防止交叉污染,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强化就餐、操作场所管理。定期对就餐场所、操作场所、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有效的清洗、消毒。每天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食品货梯等场所的通风、清洁和消毒,避免使用中央空调。规范食堂就餐秩序管理。学校食堂要实行分餐制,采取延时、错时和分年级、分班用餐或分班到食堂取餐、分别在宿舍用餐,避免人员聚集和可能发生的交叉感染。对不具备分餐条件或受疫情影响食堂启用有困难的单位,推荐选择有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企业配送盒饭,与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加强食堂食品安全制度管理。一是采购食品、原料和一次性餐盒(食品袋)等食品相关产品应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尽量采取定点配送方式,供应商配送食材的人员须佩戴口罩,对其体温测量,避免与其近距离接触。并做到“五严禁、两严格”。二是食品加工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所有菜肴必须烧熟煮透,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得提供冷食类、生食类等高风险食品。三是餐厨废弃物应分类管理、按规定处置,设有专用带盖垃圾桶,做到日产日清。四是有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的学校,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等管理工作,定期请当地卫生部门进行水质检测,确保师生和员工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