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6月份,河北省积极部署组织各地、各部门对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等进行全面排查。全省共排查政策措施11320件,废改194件,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河北把清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举措来抓,今年再次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列入省委深改委工作要点责任分工台账。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1月15日,经省政府同意,河北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河北省2020年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对政策措施清理工作进行了部署。清理工作细化分解为部署准备、清理纠正、总结报送三个阶段,对每一阶段的任务要求进行明确,为有序推进清理工作奠定基础。
清理工作中,省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发挥召集人单位牵头组织作用,认真部署、强力推进,召集33家成员单位召开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部署推动清理任务。省市场监管局克服疫情影响,采用视频形式对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进行大范围政策培训,覆盖全省13市及定州、雄安新区及部分县区、省局机关业务处室。结合清理工作共性问题,研究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障清理要求准确落实。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积极发挥统筹协调指导作用,跟踪进度、查找问题、答疑解惑。各级政策制定机关按照清理重点和“18个不得”标准,逐件排查,逐条对照,分类清理,对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给予特定经营者特殊待遇、未经公平竞争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等不同类型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文件进行了清理剔除。部分部门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协助进行政策措施清理,有效提升了清理质量和效率。同时,将此次清理与法制部门部署的清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做好衔接、同步推进。
河北省清理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清理结果公开要求,明确要求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各地各部门对经清理的各类政策措施分门别类“拉清单”,按照统一的清理结果公示格式模板,在门户网站或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赵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