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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承德蓝天 捍卫绿水青山 承德市市场监管局全力开展散煤治理工作

2020-07-14 11:07:48 作者: 来源: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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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7日清晨4时20分,承德县劣质散煤管控举报电话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县头沟镇头沟村有人买卖散煤。举报受理中心立即按照预案联系乡镇散煤管控队伍,并与头沟镇主要领导取得联系,镇领导立即协调头沟镇派出所、包村干部到现场进行先期核查,随后,承德县市场监管局高寺台分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但售煤车辆已逃匿。

  执法人员对被举报购煤户头沟镇头沟村胡某金、胡某礼展开询问调查。经过耐心的思想工作和细致询问得知:胡某金外出途径隆化县韩麻营镇韩麻营村时,看到路边有卖煤的广告,于6月26日通过电话向售煤人订购了散煤。 6月27日清晨4时左右,隆化县经营人雇佣车辆,将4.45吨劣质散煤运送至头沟村,以900元/吨价格售卖给订购人。胡某礼购买2.34吨,支付购煤款2106元;胡某金购买2.11吨,支付购煤款1900元。通过询问执法人员掌握了非法经营人和货车司机姓名、电话等情况,同时对相关散煤予以查扣。

  6月27日10时40分,承德县市场监管局高寺台分局执法人员驱车赶至隆化县韩麻营镇韩麻营村赵某峰煤炭销售点,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当事人赵某峰矢口否认向承德县头沟镇头沟村销售散煤行为,而且态度极其蛮横。执法人员将此情况向承德县市场监管局作了紧急汇报。承德县局高度重视,安排部署现场执法人员立即向所在地镇党委、政府汇报,共同分析案情,制定措施并协调隆化县韩麻营派出所协助调查此案。

  6月28日11时,按照工作安排,承德县市场监管局高寺台分局会同头沟派出所,在隆化县韩麻营镇派出所支持下,根据散煤购买人提供的信息,对隆化县韩麻营村于某某、赵某某两名散煤运输人员进行了询问。二人承认散煤销售者为韩麻营村赵某峰,他们只负责运输、赚取运费。进一步掌握了证据后,执法人员当即通知散煤经营户赵某峰,要求其主动到承德县市场监管局高寺台分局接受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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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9日上午8时30分,赵某峰慑于法律的威严来到承德县局高寺台分局,承认了其向承德县头沟镇头沟村2户村民销售劣质散煤的违法事实。

  6月29日11时,赵某峰认真阅读了询问笔录并在相关证据材料上签字确认、按下指纹。执法人员责令其退还村民胡某礼、胡某金二人购煤款4006元及装卸费用300元,并对其所销售劣质散煤依法予以没收。同时,承德县市场监管局将按照法律程序,对赵某峰违法销售高污染燃料案件作出进一步处理,并第一时间兑现举报人奖励。

  承德县局随后向承德市市场监管局进行汇报,市局立即安排部署,要求隆化县局和承德县局协调配合,进一步深入调查,切实堵住劣质散煤销售渠道。

  至此,经群众举报、各级联合执法队伍、地方政府多方协调联动,承德县“6.26”跨县偷售劣质散煤案历时55小时结案。该案作为承德市查获的跨县区域偷售劣质散煤典型案例,将承德市劣质散煤管控工作推上了一个新高度。

  自散煤管控工作开展以来,承德市市场监管局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刻认识散煤管控工作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地位,按照“统筹安排、上下联动、多措并举、集中发力”的原则,做到“点线面相结合、顶层设计与具体推动相结合”,确保散煤管控取得实效。按照承德市政府要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严格落实“五个一”(一法规、一队伍、一平台、一办法、一制度)的要求,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

  一法规,即推动散煤管控立法。为解决散煤管控无法可依的问题,承德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力争在立法方面有所突破。目前,市政府已发布关于取暖用煤治理的通告。

  一队伍,即建立散煤管控联防联控队伍。县乡两级分别建立联合管控队伍,村级实行网格化管理,不断提高管控时效。

  一平台,即建立散煤治理网上举报平台。为实现散煤治理网上举报工作从条块分动向整体联动转变,研究确定“全市散煤治理网上举报平台”建设方案。

  一办法,即出台网格员管理办法。按照“属地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沉、责任清晰、全面覆盖”的原则,在全市农村(社区)建立网格洁净型煤取暖推进机制,原则上每行政村(居委会)按照每20至30户配备一个网格员,确保实现“无死角、无盲区”。

  一制度,即建立散煤治理有奖举报制度。各县区开通举报电话,对于举报市域内违法销售、使用散煤等行为,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重奖。

  截至目前,承德全市成立县级联合执法队伍29支,检查出动9500人次,2300余车次;成立乡镇散煤管控队伍211支,检查出动60000余人次,11000余车次;村级网格员24000万余人,检查100000余次。共办理案件151件,查扣散煤1387吨。 (胡 静、胡希宝、张太弥)

关键词:责任编辑:刘春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