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监管局9月4日下发《关于加强新经济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严厉打击侵犯新经济新业态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切实加强新经济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为保护新经济新业态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成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通知》突出问题和需求导向,从加强对新经济新业态知识产权“严保护、快保护、大保护”三方面,提出了十条具体措施。
当前,以知识创新为主导、信息技术为基础、人才创业为支持的新经济形态发展迅速,正在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新经济新业态的快速发展,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很多新要求,为适应新经济新业态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通知》明确转变监管理念,丰富执法方式,依法严厉打击侵权新经济新业态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即对接新经济新业态发展的迫切需求,针对当前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及时查处侵权案件,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群体侵权行为,加重处罚,以此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新经济新业态发展深度融合,加快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良好营商环境。同时,为规范执法,《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侵权判断标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等规定,统一执法尺度,保证知识产权执法始终处于有效监督之下,确保知识产权执法的规范性、公开性和协调性,进一步激发创业创新热情,带动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
近年来,随着新经济新业态的迅速发展,创新主体对于知识产权快速维权的需求更加强烈,为提高保护效能,《通知》强调对新经济新业态知识产权实施快速保护。一方面优化协作衔接机制,突破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推进跨省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线索移送、调查执行协助、联合执法保护、结果互认互享,提升执法效率与实效性。加强与出版、海关、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密切各相关部门间的业务交流,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织密保护网络,延伸打击链条,提升执法效果。同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的作用,提升对新经济新业态知识产权案件处理效率。不断拓宽投诉举报渠道,优化处理流程、缩短处理时间,便捷权利人维权,有效破解知识产权维权周期长、成本高等难题。
为发挥社会共治模式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解决知识产权保护对社会资源的利用不充分问题,《通知》提出整合更多的社会力量来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一是促进多元化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推动司法审判、行政执法和调解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联动,多途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二是强化维权援助机构建设。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服务布局,延伸维权援助体系建设,推进维权援助分中心、工作站建设,精准对接维权援助服务需求,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共治。鼓励企业和社会公众投诉举报侵权假冒违法线索。发挥新闻媒体、社会团体的监督作用,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局面。
为提升新经济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知》强调,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开展新经济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引导建立和完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自我发展的机制,增强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提高维权水平。组织引导新经济新业态企业根据行业特点及发展趋势成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发挥知识产权支撑引领作用,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