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消费维权 >> 维权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第三十一批市场监管领域违法典型案件

2021-02-08 19:10:54 作者: 来源: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分享:

  2020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群众反映的集中问题,持续保持严打重处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现公布第三十一批典型案件:

  案件一:青龙满族自治县肖某无证经营食品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肖某开展调查。经查,肖某存在通过互联网无证销售食品且宣传保健功效等行为。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肖某罚款8万元。

  案件二:承德畅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保健食品原料和成品检验案

  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承德畅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其生产的畅达牌松花粉片成品及所用原料破壁松花粉进行检验,且未在规定时限内改正。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5万元。

  案件三:张家口润佳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商务街店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案

  张家口市桥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张家口润佳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商务街店存在销售未按规定注册的第八代蚁力神牌保健食品的行为。张家口市桥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药房罚款5万元。

  案件四:香河县赵某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香河县赵某存在未经许可销售葡萄籽维E软胶囊等保健食品的行为。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赵某罚款5万元。

  案件五:衡水市桃城区金晚霞保健品店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案

  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桃城区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衡水市桃城区金晚霞保健品店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且未在规定时限内改正。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桃城区分局依法对该保健品店罚款2.5万元。

  案件六:滦平县盛春堂连锁药房经营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经营不合格保健食品案

  根据监督抽检结果,滦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滦平县盛春堂连锁药房经营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开展调查。经查,该公司销售的保健食品蓝莓叶黄素β-胡萝卜素软胶囊中部分物质含量不符合企业标准要求,且与标签说明书中内容不符。滦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2万元。

  案件七:易县赵某无证从事保健食品直销活动案

  保定市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易县赵某在未取得直销员证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门店等渠道违规从事保健食品直销活动。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赵某罚款5000元。

  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声明:长城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新闻爆料联系方式:15511386191 QQ:648308142 。
关键词:责任编辑:刘春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