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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第四十批市场监管领域违法典型案件

2021-03-16 16:53:37 作者: 来源: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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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持续保持严打重处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市场秩序。现公布第四十批典型案件:

  案件一:承德巨硕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化妆品案

  承德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巡查中发现,承德巨硕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化妆品时存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承德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7.5万元。

  案件二:沧州市献县牧洋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献县牧洋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存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5万元。

  案件三:衡水宇灿工程橡胶有限公司未取得专利权而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案

  根据群众举报,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湖新区分局依法对衡水宇灿工程橡胶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该公司存在未取得专利权而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的行为。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湖新区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2万元。

  案件四:邢台东大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58号分店未明码标价案

  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邢台东大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58号分店销售部分医用外科口罩时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店罚款5000元。

  案件五:衡水宝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衡水宝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存在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7000元。

  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关键词:责任编辑:刘春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