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险协会多措并举完善消费者维权体系
2012年底,为提高保险消费者维权工作的权威性和专业性,河北省保协与河北省消协多次协商,联合成立了河北省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开展与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关系密切的投诉处理、纠纷调解、消费者教育、咨询服务等工作,为河北省保险消费者维权体系建设提供了制度与组织保障。 早在2011年9月,省保协就成立了石家庄市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旨在调解保险合同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石家庄市民遇到保险纠纷只要涉案金额财产险在20万元以下、人身险在10万元以下未经诉讼的,就可获得免费的纠纷调解,投诉人如果拒绝接受调委会的调解意见,或者在签署调解协议书后反悔,仍然可以选择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2012年,调委会共受理保险合同纠纷调解案件65件,涉案标的金额470.68万元,解答日常电话咨询1200余次,接待纠纷调解和信访投诉当事人约200人次。 为了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减少车险理赔难和销售误导行为的发生,河北省保协制定了《车险理赔案件相互提示、配合查询工作规程》、《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保险投保、理赔提示》等多项规则说明,规范车险投保和理赔工作流程;制定了《河北省人身保险产品销售服务标准和行为规范》和《河北省寿险业保险营销员两证信息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以规范保险从业人员销售行为,减少销售误导行为的发生,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2年,河北省保协从改进自律方式入手,严格落实自律措施,开展各项自律检查:产险工作委员会组织3个自律督查轮值组,派出检查人员93人次,对7个设区市的107个分支机构进行了自律检查;寿险专业委员会组织对各寿险会员公司进行了4次自律检查,涉及7个设区市的138家分支机构。全年累计对违约公司依据自律公约给予29.8万元的自律惩戒。据省保协常务副会长王芳介绍, 2013年,调委会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增加调解员数量,实行定期值班制度,二是制定河北省保险合同纠纷调处机制自律公约,三是在省内各地市全面推开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四是建立行业交流平台,以更好地维护行业利益,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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