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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店霸王条款 频惹纠纷终被处罚

http://www.hebei.com.cn 2013-08-21 08:35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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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区新桥一家宠物店开业才一个月,就引起了3起消费纠纷。消费者反映,从店里买到的宠物犬存在品种不正、身上长满跳蚤、得狗瘟等问题,而商家对此都回复:售出的宠物即使出门就死也不负责。

  新桥工商所在调解过程中发现,经营户销售宠物犬的时候都会让消费者在一张类似购物单上签字。购物单上附有几条协议:售出后的小狗出现任何意外状况(包括刚出门就死亡或其他情况)均与本店无关,本店概不负责。

  经营户表示,小狗都是从江西等地运来,店里的这份购物协议单也是其开宠物店的朋友提供的,并说有了这样的协议单能省很多麻烦。

  “这份协议的内容明显是对经营者单方有利的,也就是俗称的"霸王条款"。”工商执法人员表示。新桥工商所对此立案调查,根据相关规定,将对经营户处1万元以下罚款,同时要求店家修改协议并到工商所进行合同备案。

  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由于宠物犬的特殊性,在购买后应第一时间到正规宠物医院进行全面检查,最好在购买时与店家协商好并保留证据,为今后维权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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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宠物店,条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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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和讯
责任编辑:贾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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