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店霸王条款 频惹纠纷终被处罚
近日,市区新桥一家宠物店开业才一个月,就引起了3起消费纠纷。消费者反映,从店里买到的宠物犬存在品种不正、身上长满跳蚤、得狗瘟等问题,而商家对此都回复:售出的宠物即使出门就死也不负责。 新桥工商所在调解过程中发现,经营户销售宠物犬的时候都会让消费者在一张类似购物单上签字。购物单上附有几条协议:售出后的小狗出现任何意外状况(包括刚出门就死亡或其他情况)均与本店无关,本店概不负责。 经营户表示,小狗都是从江西等地运来,店里的这份购物协议单也是其开宠物店的朋友提供的,并说有了这样的协议单能省很多麻烦。 “这份协议的内容明显是对经营者单方有利的,也就是俗称的"霸王条款"。”工商执法人员表示。新桥工商所对此立案调查,根据相关规定,将对经营户处1万元以下罚款,同时要求店家修改协议并到工商所进行合同备案。 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由于宠物犬的特殊性,在购买后应第一时间到正规宠物医院进行全面检查,最好在购买时与店家协商好并保留证据,为今后维权打好基础。 |
声明:长城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新闻爆料联系方式:15511386191 QQ:648308142 。 |
关键词:宠物店,条款,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