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治理房地产中介市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1月17日联合召开全国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总结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以及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代表参加会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作了讲话,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王宁主持会议,北京、浙江、天津等地介绍了经验和做法。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去年6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的通知》。各地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对部分省市的工作情况开展了检查,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据不完全统计,各地共检查房地产中介机构48149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4521起,曝光了一大批典型案例。各地通过开展专项治理,积极推进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制度、交易资金监管制度,有效保障了交易安全。为配合专项治理,去年12月17日,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组织35家有行业影响力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联合发起了“诚信经营、阳光服务”的倡议活动,引导行业诚信经营,不断提升为群众服务能力,树立行业形象。 齐骥同志指出,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是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既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执政要求,也是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的重要举措。要充分估计这项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中介市场整治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各级住建、工商部门要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监管和服务并重,不断完善房地产中介市场准入退出、行为规范、失信惩戒等相关制度,规范行业发展,完善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加强中介市场监管。各地要细化和落实现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行业准入管理,严格执行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制度,将备案的机构信息向社会公开。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要加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商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建立信息共享、情况互通、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对于一些群众反映强烈、易反复的问题,要严肃查处,适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二是强化政府服务职能。积极引导房地产中介机构规范经营,对于已在工商部门注册、房管部门备案且信用良好的机构,城市房管部门要积极提供购房资格查询、房源信息核验,方便机构开展业务,提高其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完善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各地要加快建立健全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三是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积极支持行业协会组织的发展,强化行业自律。积极引导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人员履行诚信经营的承诺,规范诚信经营。 甘霖同志要求各地工商部门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中介市场监管工作,抓好房地产中介市场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加大对行业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整治力度;对于利用虚假信息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采取欺诈、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当事人利益,以及对经纪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维护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要全面推进市场主体诚信建设,积极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工作,促进房地产中介市场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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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市场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