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消协:ZARA牛仔裤色牢度未达标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了近期开展的服装等商品比较试验结果,24个服装样品中,4个样品不符合标准,主要问题为纤维成分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脱色、标识不符等。 此次比较试验的样品是由沈阳市消协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沈阳各大商场、超市选购的,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产品质量检测。依据《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GB5296.4-1998)》,对样品纤维成分含量、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标识标志等5项指标进行了检验。 比较试验结果显示,4个服装样品不符合标准,其中3个样品纤维成分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1个样品的标识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1个样品色牢度不符合国家标准。具体情况如下:沈阳中街恒隆广场销售、标称飒拉商业(北京)有限公司生产的ZARA牛仔裤,色牢度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沈阳商业城有限公司销售、标称深圳市金盾服装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盾羊毛衫,标注羊绒12.8%、羊毛77.6%,检测数据显示羊毛含量仅为3.0%,无羊绒含量;沈阳大润发超市文艺路店销售、标称深圳市百利达深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男装基本款牛仔裤,标注棉含量为97%,检测数据为74.4%;沈阳大润发超市文艺路店销售的无厂名、标注“纯棉”的同发牌牛仔裤,检测数据显示棉含量仅为77%,且该商品无制造商地址、名称、产品标准编号,无产品所符合的安全技术要求类别标识。 专家指出,色牢度、纤维含量、商品标识不符合标准,会给消费者安全消费带来隐患。耐摩擦色牢度差的产品,消费者日常穿用过程中易发生染料沾染浅色衣服,若沾染到皮肤上还会危害人体健康;纤维成分缺项或不准确会对消费者在购买和洗涤衣物上引起误导;商品的标识标志是生产企业向消费者明示本商品的正确信息及安全使用本商品的说明,商品的标识标志残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商品名称 标示 生产单位 标示商标 规格型号 不合格项目 金盾羊毛衫深圳市金盾服装有限公司 KINDON115(175/92A)货号603纤维成分含量标签 ZARA牛仔裤飒拉商业(北京)有限公司ZARA 38(170/70A)色牢度 男装牛仔裤深圳市百利达深贸易有限公司 picknpay38(185/98A)LMJ003 纤维成分含量 牛仔裤无同发XXXXL纤维成分含量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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