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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春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2022-01-21 17:11:22 作者: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春节将至,为帮助广大消费者正确选择和科学食用保健食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特提示如下:

  一、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要谨防虚假夸大宣传行为,更不能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

  二、保健食品应依法取得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应经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三、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选购保健食品请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和注册号/备案号。

  四、选购保健食品要到合法正规的店铺,注意查看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五、网上选购保健食品,要通过正规的电商平台,切勿轻信来源不明的朋友圈、朋友群、小程序等微商信息。

  六、消费者对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如有质疑,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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