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春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2022-01-21 17:11:22
作者: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春节将至,为帮助广大消费者正确选择和科学食用保健食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特提示如下:
一、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要谨防虚假夸大宣传行为,更不能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
二、保健食品应依法取得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应经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三、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选购保健食品请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和注册号/备案号。
四、选购保健食品要到合法正规的店铺,注意查看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五、网上选购保健食品,要通过正规的电商平台,切勿轻信来源不明的朋友圈、朋友群、小程序等微商信息。
六、消费者对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如有质疑,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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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春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