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12315查处运营商捆绑业务强迫消费行为
想正常使用宽带业务,就必须接受赠予的含包月套餐的手机,并每月缴纳定额手机话费,这种捆绑业务强迫消费的经营行为,让消费者很不满。近日,河北省沧州市工商局对某通信运营商的这一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2012年12月初,河北省河间市消费者张先生致电沧州市12315中心,称几天前他打算安装宽带业务,在某通讯营业厅咨询时被告知,要想装宽带,就必须参加活动,即接受公司赠送的一部含有每月25元包月套餐的手机,而且必须每月缴纳手机话费,并保持网络畅通。张先生仔细计算后发现,如果按每月25元的额度缴纳手机话费,一年下来,他至少比以前多支出300元,而且自己已经有固定电话和手机,没必要再接受一部带有包月套餐的手机。所以张先生表示,自己不想参加该活动,只想安装宽带。但该业务人员说,目前他们只有这项“安宽带赠手机”业务。对此,张先生表示非常不满,并向其上级公司投诉,但得到的答复与该业务人员所说的相同。 河北省消费者刘女士也有着与张先生相同的遭遇。2012年6月,刘女士致电沧州市12315中心,称她在上述通信运营商处预存了一年的宽带费,并获赠一部智能手机,因家人都有手机,所以这部手机很少使用。去年12月初,她家的宽带突然被停了,咨询后得知,宽带被停的原因是手机欠费。随后,刘女士以预交宽带费时并未说明手机与宽带业务是捆绑在一起的为由,到上述营业厅进行交涉,但对方的工作人员却指着营业厅内张贴的一张标有“最终解释权”的海报说,他们有对该活动内容进行单方面解释的权利。 对此,沧州市工商局12315中心的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和经营者在进行交易时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上述营业厅把宽带与手机捆绑在一起的做法,属于典型的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行为。此外,根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该营业厅在其促销活动宣传单上印制“本活动解释权归XX沧州分公司所有”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排除了消费者解释格式合同的权利,涉嫌合同违法。 2012年12月14日,沧州市工商局12315中心的工作人员约见了上述通信运营商的有关负责人,要求为张先生取消安装宽带时的强制性交费业务,并为参加“缴网费送手机”活动的刘女士解除宽带、手机捆绑业务。12月24日,经沧州市12315中心回访得知,张先生家已安装了宽带;刘女士也得到了该运营商退还的部分话费,同时解除了宽带与手机捆绑的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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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运营商,消费者,沧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