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过年:勿携带三大类物品入境
针对大批国内居民即将踏上“海外春节”之旅,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8日提醒人们出境归来时不要购买携带或邮寄相关禁止物品入境,以防止动植物疫病及有害生物传入,保护我国农林牧渔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 据介绍,根据2012年1月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第1712号公告,我国明令禁止携带或邮寄三大类物品入境。 第一类是动物及动物产品类,涉及七项:一是活动物(犬、猫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二是(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三是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鲜奶、酸奶,动物源性的奶油、黄油、奶酪等奶类产品;四是蛋及其制品,包括鲜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等蛋源产品;五是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六是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七是动物源性饲料(含肉粉、骨粉、鱼粉、乳清粉、血粉等单一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 第二类是植物及植物产品类,涉及四项:一是新鲜水果、蔬菜;二是烟叶(不含烟丝);三是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四是有机栽培介质。 第三类是其他检疫物类,涉及五项:一是菌种、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二是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三是土壤;四是转基因生物材料;五是国家禁止进境的其他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虽然犬、猫没有被列入禁止名单,但第1712号公告强调,携带犬、猫入境必须具备两项条件:一是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的犬、猫等宠物;二是每人仅限一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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