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特供酒转战网络 5情形属禁售
省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消费者:目前网上所谓的“特供”、“专供”酒多位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产品,消费者勿受误导,选购宜慎重、理性。 据了解,随着工商等相关部门对实体市场销售的酒类等滥用“特供”、“专供”标识商品整治效果明显,一些不法分子转为利用互联网销售。 省工商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凡网上销售商品的包装、标签及发布信息、广告中含有下列五项情形之一的都属禁售范围: (一)出现“专(特)供××(国家机关)”、“×××(国家机关)专用”、“××省(市)指定接待专用产品”、“军队特供”、“军需特供”等国家机关的名义及类似内容; (二)假借“特供”、“专供”或“内部特供、专用”等类似名义推销商品、服务,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三)利用与国家机关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地点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及利用国宴、国宾等内容宣传“特供”、“专供”、“专用”或类似内容; (四)含有“特供”、“专供”等类似内容的假冒伪劣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的商品; (五)含有“特供”、“专供”等其他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内容。 |
声明:长城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新闻爆料联系方式:15511386191 QQ:648308142 。 |
关键词:工商局,消费警示,特供酒,转战网络,禁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