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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芙兰香水标820实收840 店方称是工作疏忽

http://www.hebei.com.cn 2014-03-07 13:27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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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0元的价签。

实际收费840元。

  2月17日,袁先生花840元在丝芙兰青岛乐客城店购买了一瓶100毫升的迷恋芬迪男士香水。当晚,袁先生发现自己的这次消费问题还真不少:不仅香水与导购描述不一致,标价820元的香水竟然收费840元。工作人员称840元确实是香水的销售价格,之所以标价与售价不一致,是工作失误。袁先生认为这是价格欺诈,提出退一赔一的要求,双方仍在协调赔偿方案。

  买回香水与导购描述不一致

  2月17日,青岛李沧的袁先生在丝芙兰乐客城店看到了一款迷恋芬迪男士香水。袁先生仔细看了一下,发现柜台上的香水和自己托朋友买的同款香水不大一样。“柜台上摆的香水瓶上有英文字母,我的没有,导购说正品都应该带字母,他们店里的都是正品。”袁先生于是又在店里买了一瓶。

  回家将新香水拆封后,袁先生发现自己买回的香水瓶上也没有之前在柜台上看到的英文字母,就很不痛快。因为乐客城离家不远,袁先生当晚就折回店里,想问问店员到底是怎么回事。“店里的一位导购又跟我说,样品上才会有字母。”

  发现新问题:收费比标价高20元

  回到店里,袁先生在和导购讨论瓶身是否应该有字母时,又发现了新的问题:香水在柜台上的标价是820元,小票上却显示840元。“因为还买了其他东西,结账时我也没注意看单独价格,回到店里时才发现价钱不符。”袁先生说。

  对于袁先生的疑问,店员承认标价与收费不一致是店里工作失误,香水调价旧标签没有及时处理,840元就是现在香水的价格。袁先生认为这是“赤裸裸的价格欺诈”,并提出退一赔一的赔偿要求。“店长给我回电话说这不属于价格欺诈,是他们工作失误,只能给我退货。”袁先生说。

  袁先生解释,当时香水边上共有三个不同的标价牌,两个820元一个840元,但840的牌子离展出香水较远,一般人一看就觉得是840元。“买的时候就是被导购误导才在他们家买的,又出现价格问题,真是让人特别受伤。”袁先生说。

  丝芙兰:是工作失误

  记者联系到丝芙兰化妆品公司的工作人员丁女士,首先她承认价格不一致是公司的疏忽造成的,公司对此非常重视,并保证丝芙兰所售卖的所有产品都是官方授权的正品,这一点消费者可以放心。并表示公司正在和消费者积极沟通,并会尽最大可能妥善处理。

  丁女士表示,目前公司已经拟定了更加人性化的处理方案:把840元退给袁先生,香水也不向其收回,当做送给顾客。但袁先生表示并没有接到这样的处理通知,工商已经介入调查,双方会去工商所当面协商。

  工商:出面对双方进行调解

  记者采访了青岛市李沧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峰山路工商所的刘所长,他表示工商所已经受理这一案件,并约好双方于3月7日到工商所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以进行仲裁或到法院起诉。物价局已经对丝芙兰进行了处罚,处罚理由是“以明码标价以外的加价销售产品”,也就是不构成价格欺诈。

  刘所长解释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构成欺诈的话店方应给袁先生一倍赔偿,不构成就进行调解。“店方给我们提供了经销商同意调价的通知,可能系统收费改了,店里的一些价格标示没有做好。但如果只有840的标价,那肯定就是价格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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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丝芙兰香水,标售不一,店方,工作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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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山东网
责任编辑:武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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