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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售"宝马"自行车 说好投诉"十倍奖励"呢?

http://www.hebei.com.cn 2014-03-12 09:23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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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9点,杨先生在广州海珠区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起诉京东商城,原因是对方不兑现“十倍奖励”的承诺。法院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决定立案。去年3月底,杨先生在京东商城购买了“宝马牌”20英寸折叠自行车和“宝马牌”530山地自行车,合计花费6450元,后发现质量不佳,是“山寨”自行车。当时京东承认“宣传不当”但只“退一赔一”。

  而“十倍奖励”是京东商城的CEO刘强东在2012年8月15日,代表京东商城做客新浪微访谈时作的承诺:“如果您能在京东商城买到假货水货,那恭喜您,您中奖了,你至少得到十倍的奖励!”

  杨先生去年购得的其中一辆自行车及包装箱照片

  自行车手套

   京东售"傍名牌"产品

   在去年3月底,杨先生在京东商城分别购买了宝马20寸折叠自行车、宝马530山地自行车各一辆,以上共花费6450元,车身多处显示BMW字母、与德国宝马标志类似的蓝白螺旋商标图案,产品包装箱上也显示有“宝马自行车销售总公司”字样。杨先生介绍说,京东网站当时的产品宣传页面的产品配置表上对宝马530的那款山地自行车标明品牌为“BMW宝马”,车架为“宝马定做进口铝合金车架”。

  杨先生随后发现该车质量屡次出现问题,在与京东商城供货商售后沟通中,对方承认这两辆车和德国宝马BMW无任何关系,是天津自己生产的自行车,均为国产配件,名副其实的“傍名牌”自行车。

  接到杨先生的投诉后,京东商城将近五十款不同型号的宝马自行车全部下架。随后在京东客服协调下,供货商在5月份给杨先生“退一赔一”处理,但对十倍的奖励的要求一直没有答复。

  2012年8月15日,京东商城CEO刘强东曾在的新浪微博访谈中称,:“如果您能在京东商城买到假货水货,那恭喜您,您中奖了,你至少得到十倍的奖励。”该承诺曾被微博网友转发、评论近千次。

  杨先生说:“做了公开承诺却不兑现,不像一个负责任的企业所为。”杨先生不但要求京东商城兑现十倍奖励,即64500元,而且要求赔偿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315元。

  律师:该承诺也具有法律效力

  广东政邦律师事务所李佳律师为杨先生代理此案。李佳律师认为,刘强东当时是代表京东商城做客新浪微访谈时做的承诺,依据《民法通则》,法定代表人对外以公司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公司之间是代表关系,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后果由公司承担。而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认可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专门约定,故可视为京东商城与消费者对违约金的特别约定。

  “刘强东做出至少奖励十倍的承诺,可看作是一种要约,在承诺人没有明确发出变更或撤销要约内容时,此要约有法律效力,我认为杨先生要求京东商城兑现十倍货款的奖励请求是有法律和事实依据的”,李佳说。

  此外,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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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京东,宝马自行车,投诉,十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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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大洋网
责任编辑:武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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