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6日,河北省消费者协会2014年度3•15新闻发布会在省会石家庄召开,河北省消协就2013年全省消协组织受理投诉十大典型案例进行了发布,同时省消协将在3•15前举行全省消协纪念3.15及新《消法》宣传活动视频动员会议、新《消法》进社区宣传活动、消费教育进学校宣传活动、联合省律师协会开展新《消法》宣传咨询现场活动等一系列活动。会上发布了2013年全省消协组织受理投诉十大典型案例:案例1 化妆品导致皮肤过敏案。案情简介:2010年夏天,秦皇岛消费者杨某开始使用民乐药店销售的化妆品CC精油,2013年8月停用,脸部出现过敏现象,十天左右后继续使用,脸部皮肤开始好转,9月份再次停用,面部出现苍肿、起红疹、痒、起皮等过敏症状。经医院诊断为长时间使用化妆品导致化妆品依赖,为此杨某不得不吃药治疗,严重影响正常工作与生活,多次与经营者协商赔偿,均未达成协议,于是投诉到秦皇岛市消费者协会。 …[详细]
 
消费维权 河北在行动  
河北省20名“最有力量的消费者”评选揭晓
  3月7日,河北省省消协纪念3•15暨新《消法》宣传月动员视频会议在省会石家庄召开,河北省消协系统工作人员和全省工商系统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商贸企业代表参加了视频会议,会议部署了纪念3·15暨新《消法》宣传月将要举办的系列活动、解读了新《消法》部分内容、表彰了石家庄青园街省国投宿舍梁建军等20位“最有力量的消费者”获奖个人。 …[详细]
 
省市区消协联合开展新《消法》进商超活动
3月13日,河北省消协、石家庄市消协、裕华区消协为纪念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贯彻新《消法》的实施,深入到石家庄市裕华区怀特装饰市场、福建茶城等商超市场,开展新《消法》进商超进市场消费教育引导活动。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石家庄办事处、中国人寿石家庄分公司、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也应邀参与了现场咨询活动。 …[详细]
省市区消协联合开展新《消法》进社区活动
3月12日,河北省消协、石家庄市消协、新华区消协为纪念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贯彻新《消法》的实施,深入到石家庄市新华区盛世天骄社区,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维权服务到万家”暨新《消法》进社区群众性消费教育引导活动。该活动围绕当前消费热点与消费者面对面开展消费宣传咨询活动,普及消费知识,行业专家传授消费技能,宣传法律法规,引导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让居民足不出户学到健康、安全的消费知识;教育引导经营者和服务者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改进经营模式,完善售后服务体系,为消费者提供合格商品和优质服务,积极营造健康安全消费环境,让消费者充分享受现代社会的繁荣与快乐。  …[详细]
河北省消协发布:6品牌节能灯机械强度不达标
河北省消协日前对产品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七个节能灯品牌进行了通报。据悉,国家近年来鼓励使用节能环保产品,并为之出台了相关的补贴政策,节能灯相对传统照明灯具以其节能环保日益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但由于节能灯市场准入门槛低,工艺较简单,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加之许多消费者无法识别其优劣。为规范节能灯市场,掌握市场上节能灯质量的真实状况,引导消费者科学选购节能灯,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河北省消费者协会于2013年7月至2014年2月,对省会市场部分节能灯商品开展了比较试验。 …[详细]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读  
专家解读新《消法》六大亮点:赋予消费者反悔权
  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自2014年3月15日起实施。此次修改内容涉及面广,对网络购物、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等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热点问题作了明确规定,笔者试从一个法律工作者的角度,通过案例的形式对该法进行解读。  …[详细]
 
新消法强调公益性有利于权益保护
新《消法》将于3月15日正式施行,新法对消协的性质和作用做出了一些新的规定。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常宇指出,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组织是维护全体消费者权益、公益性的社会组织,这个界定破除了公众对于消协角色的误解,对新消协开展以后的工作带来了更多的方便。 常宇表示,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协的描述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保护消费者权益社会团体,”新《消法》里把社会团体变为社会组织,对直接从事消费维权工作人员而言,这两个字对消协从新的法律角度进行了界定,带来了不小的变动。  …[详细]
新消法提高欺诈赔偿 打假人获利空间有望倍增
距离1994年首部《消法》颁布实施,已经过去了整整20年。今年3月15日,修订后的《消法》将正式实施。当年,以王海为代表的国内第一代职业打假人让普通市民懂得了什么是“消费维权”。凭借《消法》这把“尚方宝剑”,职业打假人从最初的“小打小闹”到今天的“重磅发力”,打假领域也逐渐发展到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家用电器、通讯产品等各个领域。随着新《消法》实施,“知假售假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条款,未来可能给这一特殊职业带来更大的“获利空间”。  …[详细]
 
我们一起网购维权的那些事儿  
新消法实施 互联网主体慎行5行为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3月15日起施行,新《消法》增加了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等主体的规范,给相应的互联网主体带来重大影响。北京市人民法院日前就新《消法》施行在即,互联网主体应慎行的五类行为进行了梳理总结。 …[详细]
 
网络预订不靠谱:途牛不知具体行程
网友ARGUS表示,今年1月23日在途牛旅行网预订了4人的2月8日至2月13日的从宁波到西双版纳的旅行报团,不过,由于途牛旅行网的预订流程是填写订单、付款、网站发送电子订单、行前发出团通知、成行。所以在预订时,途牛旅游不会告知游客实际航班和成行的具体拼团行程,一切等付款后再用电子合同和出团通知的形式告知消费者,然后和实体旅行社拼团。在他们出行后发现,同机拼团的其他游客报团价有极大的差别,同样的交通工具、航班、同等的住宿条件、相同的餐饮标准,相同的旅行线路。中国国旅的价格是1890元,中青旅的报价是2190元,而途牛旅行网的价格是3458元!  …[详细]
网购家居产品,真能无理由退货?
3月15日,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即将开始实施,其中“网购产品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引发热议。相比其他商品,家具、建材等家居产品本身价格高、运费高、包装复杂,退货对于消费者和商家都有着“难言之痛”,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知名品牌等高附加值的产品让企业更有资本去做无理由退货。新《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做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详细]
 
衣 食 住 行 生活维权的那些事儿  
你还在商场买衣服吗?女装不合格率30.94%
  近日,哈市工商局继发布大商场抽检女装不合格率为30.94%后,又发布男装57.5%、鞋类37%不合格,有不少消费者质疑,不合格比例如此之高,本应在消费者心目中有品牌、有信誉的大商场,又怎么会把不住进货关呢?10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哈市卓展购物中心、万达百货、新世界百货、新一百购物广场等商家。卓展购物中心媒介部负责人李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商场对产品质量的把关主要是看产品是否有··· …[详细]
 
贝因美宝宝面条被曝亚硝酸盐超标
日前,一款贝因美黑芝麻营养面条被检出亚硝酸盐超标,备注原因为“超量添加防腐剂”。贝因美方面表示没有听说此事,卖家也未进行下架处理。24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近期全省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由浙江贝因美生产的一款黑芝麻营养面条显示亚硝酸盐超标,生产日期为2013年10月1日,规格型号为208克/盒。记者查询吉林省食药监局发布的信息发现,暂未公示此次贝因美亚硝酸盐超标的具体量。记者致电贝因美公司,其工作人员称贝因美的产品完全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生产,并没有添加亚硝酸盐。对于被检测出问题一事,还需要进一步了解。贝因美黑芝麻营养面条在济南多个商超都有销售,目前没有进行任何处理。与此同时,在淘宝等多个购物网站中,2013年10月生产的这款贝因美面条也在售。记者走访的几家婴贝儿、乐友等孕婴专卖店中并没有销售此款产品。  …[详细]
租房不看房产证 租户被骗22万元
近日,六位租户均因为租房时草率相信了他人口头宣称自己是房屋所有人,而未查看房产证,导致数月乃至近一年的房租悉数被一名“专业二房东”骗走。2011年12月初,余某想在海淀区羊坊店附近租一套房子,通过介绍,余某找到了周某。随后,周某带余某看了羊坊店路的一套房子,余某对房屋比较满意。周某表示自己就是这套房屋的房东,双方经过商定,房子的每月租金4000元,租期两年,但是周某要求必须年付再押一个月租金。余某没有看周某的房产证就和他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余某交给了周某5万余元的房租,并搬入房子居住。到了2012年12月19日,周某又向余某提出2013年的房租必须涨到每月4400元,余某只好交了5万元的租金给周某。2013年6月,胡某上门找到余某,说这房子是他的,并拿出房产证给余某查看。原来胡某才是这套房子真正的所有权人,周某是于2011年11月30日从胡某处租得的,而且从2013年2月开始就没再向胡某交租金了。  …[详细]
奔驰毒气门 面临中国车主信任危机
时隔一年后,奔驰异味问题仍未解决,各地车主依旧在艰难维权之中。奔驰给我们的回复是地毯有问题,可珠海一位车主地毯换了8次,车内气味仍然很大,深圳这边也有车主换过三次地毯,同样不能消除异味儿”来自深圳的奔驰C级车主徐女士告诉中国网汽车频道记者,到目前为止,奔驰中国都未能对车内空气污染源头向消费者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所谓“换地毯”更多的只是在敷衍问题。徐女士来自一个名为“奔驰毒车维权联盟”的QQ维权群,据记者了解,全国各地类似这样的奔驰维权群至少有四五十家,这些QQ群少则十几人、多则数百人,此外加上汽车论坛、网站上零零散散的维权车主,奔驰异味问题所涉人数可能远超想象。对于徐女士等奔驰车主的质疑,奔驰中国在接受中国网汽车频道采访时回应称:“我们相信,我们的服务措施可以消除车内地毯产生的令人不悦的异味,排除由于地毯而产生异味的可能性。然而,还有很多种与产品质量无关的原因可能导致使用中的车辆内部产生异味。如果之前已更换地毯的客户再次投诉,我们将根据每位客户车辆的具体情况采取所有必要的措施以解决问题。”  …[详细]
 
 
往期回顾
 
 
河北公布2013年消费维权活动成果
远洋楼盘质量问题频发 业主维权无门
电器维权:新买索尼液晶电视漏光严重
微信交易维权难 专家称非合法平台
3斤车厘子去包装仅2斤微信取证维权
机场运行李整条烟变6包 维权难
保险维权车险案件最多四大风险提示
调查显示女性消费维权意识相对薄弱
最高法4年审理消费维权案件48万件
游客维权有法可依遇准×星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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