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将重奖举报人受损要追责
据新华社电记者27日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建立完善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举报奖励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及时举报涉恐涉暴线索。根据举报的实际作用和效果对群众重金奖励、及时兑现,并严格保护举报人。 根据部署,各级公安机关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尽快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并予以公布。通过多种方式让广大群众知晓暴力恐怖犯罪组织、人员、活动、物品的特征,提高辨识和防范能力。 据介绍,广大群众可通过向执勤民警举报、到公安机关举报,或通过“110”报警电话、“12110”短信报警平台以及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特殊情况下也可异地举报。重点举报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为暴力恐怖活动提供资金、作案工具、场所等帮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的,以及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 公安部要求,对群众举报,各地要根据查证情况和对防止暴力恐怖事件发生、侦破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抓获暴力恐怖犯罪嫌疑人发挥的实际作用和效果,按等级给予现金奖励,并及时兑现奖励承诺。经查证不属于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但对打击其他违法犯罪、抓获犯罪嫌疑人发挥作用的,按照其他规定予以奖励。 此外,还将做好对举报人的保护工作,视情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护举报人。因工作失误造成举报人人身安全和财产等受到威胁或损害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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