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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期间遇“消费陷阱”要保存证据维护权益

来源: 潇湘晨报 作者: 2014-10-06 09: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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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张团购券要预约后才能使用,现在用不了。”10月3日,刘女士到韶山南路一家餐厅吃饭,遭遇了团购券无法使用的尴尬情况。在书院路的一家餐厅,另一位消费者陈先生也因为工作人员表示团购券无法在假期使用,只能付了现金。

  十一黄金周假期中你是否也遇到了此类“消费陷阱”?工商局提醒消费者,要注意保存证据,在权益受到损害时要学会用消法维护个人权益。

  提醒一聚餐娱乐,先行预约和咨询

  假期与亲朋好友相聚,不少消费者会通过团购网站购买KTV欢唱、餐饮代金等消费券。但团购券用起来,有时候并没有那么顺畅。

  长沙市工商局12315的工作人员表示,在近期接到的投诉中,消费者往往因没有看清消费券上的“细则”,花钱团了消费券却只能面对无法使用的结果。不少消费券都注明“特定假期不可使用”、“使用三天前预约”等条件。

  12315提醒,特别是一些通过网站购买的团购券,一定要看清团购券的商品和服务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对一些团购券的消费日期和排除消费日期一定得查看详细再进行购买。为避免和减少纠纷,消费者选择购买时要查看详细,对一些提供模糊消费内容、宣传上含有歧义等的经营者尽量少选择、不选择。

  还有一些消费者选择观摩音乐会、舞台剧等文艺演出,网上订票后前去使用,却因各种原因碰壁。长沙市工商局提醒,长假是消费高峰,服务场所常现人满为患、许多消费者无法优惠使用,行前最好进行电话咨询和预约。

  提醒二商场购物看清促销和宣传

  消费旺季,商家常选择推出各类抽奖、抵扣、赠券等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长沙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要理性看待各种宣传广告,参加购物促销时要清楚了解活动规则。特别要留意商家宣传海报上相关优惠促销的限制性条件,更应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制定购物方案,切莫一时冲动。

  长沙市工商局12315的工作人员表示,到商场、店铺购物时一定要保留好购物小票,仔细核对价格、数量、服务内容等商品和服务信息。消费者选择健身、唱歌、看电影等消费时,因处在黄金周期间,经营者势必会加大宣传力度,再加上消费人数众多,有的经营者可能会趁机规定一些“霸王条款”等来限制消费者。

  如发生纠纷可以拨打12315、12358等热线投诉,也可拨打潇湘晨报96360诉说遭遇,本报记者将帮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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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庆,消费陷阱,保存证据,维护权益

责任编辑:武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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