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实施一周年 旅游三大乱象为何仍难禁?
不文明行为随处可见,如何处罚才管用? “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旅游法不仅仅约束了经营者,也对旅游者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然而时隔一年,“随意拍”“随手丢”“随处毁”的不文明现象依然随处可见。在安徽省宣城市谢朓公园,一组游客攀爬当地历史名人谢朓雕像的照片被不少网友指责“实在太不像话”;在广西桂林市园博园景区,游客不顾“请勿入内”警示牌,闯入盛开的格桑花花地里拍照,一些花地被踩得光秃秃;在西安钟楼广场,一些停留休息的游客吃完冰棍等零食,肆意将包装袋等丢弃在广场路面,花花绿绿的塑料袋在景区格外扎眼。 “虽然旅游法明确规定游客要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但没有明确,如果出现不文明行为该怎么办,而且游客人数众多,对于景区而言,存在取证难、执法难的尴尬。更多只能通过景区内的工作人员和广播提醒和劝阻。”徐音说。 安徽大学旅游系副主任李经龙分析指出,目前国内旅游环境保护教育,主要依靠部分景区制定的警示牌,处罚金额难以形成威慑力。同时,这种警示性办法过于生硬,如果游客无法认识保护景区的重要性,将容易引起其反面情绪,出现故意破坏的行为。 张伟强建议,可借鉴国外经验,处罚旅游不文明者做义工、志愿者。 此外,专家认为,地方制定细则时,要将旅行社和导游作为促进游客文明旅游方面的重要“抓手”,完善旅游团行前教育、告知制度,强化导游、领队在旅游过程中对游客文明行为的提醒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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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