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买"特殊类商品"要细心谨慎
8月28日,繁昌县的消费者王先生在南陵县汽车东站对面某车行花费11500元购置了一辆四轮电瓶车,提车时,商家告诉消费者,车子是新车,所有手续齐全。出于对商家的信任,消费者并没有多想,就提车回了繁昌县。不料实际使用后发现车辆喇叭、收音机不响,停车后车动不起来,零部机电线接头裸露,特别严重的是由于该车辆没有相关发票、说明书、标牌不符,和没有相关的合法手续,在公路上行驶时被交警挡下询问,王先生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王先生对于商家销售没有认证、没有生产许可、没有合法手续车辆,质量不过关的车辆很难接受。遂来南陵县消协投诉,提出退车的要求。在接到王先生的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积极为王先生的事情展开调查,情况属实,随后通知双方到场,消协工作人员向经销商宣传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经销商同意退车退款,然后经销商进一步向厂家办理各项退货手续。 在此,县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对于车辆等‘特殊类商品’,购买后如果达不到一定条件,是很难退换的。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前,一定要特别留意。消费者在购买车辆前,一定要从随车资料是否齐全完备、外观部分是否平整光洁、车门车窗是否闭合严密以及内饰部分是否工作正常等方面进行详细检查,如果有必要,最好可以试驾。此外,在购车合同中,消费者必须和商家约定车辆是通过合法正规渠道取得,具备安全使用的性能,而且车辆的各项具体指标必须符合规定,同时在签订购车合同时一定要看清修理、更换、退货条款,以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也提醒各汽车销售商诚信规范经营,销售中一定要尽到商家的告知义务,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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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瓶车,特殊类商品,汽车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