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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调整

来源: 解放日报 作者: 2016-11-07 11: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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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本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受理工作已开始,将于12月25日结束。参保人员按照年度缴费,享受2017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016年,本市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为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本市对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作了适当调整。据悉,本市继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的总体筹资标准,各级财政投入增长约14个百分点。

市医保部门希望符合条件的居民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登记参保手续,逾期参保将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有关参保登记和缴费的办理地点、办理流程,可以拨打医保服务热线962218咨询,或登录医保网站www.shyb.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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