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森林防火期内严禁非法用火
根据《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规定,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我省森林防火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森林防火期,划定森林防火区,并向社会公布。
森林防火区内严禁下列野外用火:
1、吸烟、乱丢火种;
2、燃放烟花爆竹、祭祀用火、点放孔明灯;
3、烤火、野炊;
4、燎地边、烧秸秆、烧荒、焚烧垃圾;
5、其他未经批准的用火。
二、野外森林防火及火灾应对
1、不要擅自进入林区
平时没有火情时,也不要擅自进入林区玩耍。不要携带火种。不要随意钻林子,不要在茂密的灌木丛和草丛中停留。
2、发现了森林火灾怎么办
发现火情及时报警,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全国统一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出现火情时,根据火势大小迅速作出行动决策:
第一,当自己身边已经有了少许的烟雾,说明森林火灾离你不远了。遭遇了森林火灾,千万不可惊慌,也不能满不在乎,更不可朝着浓烟方向跑!
不要在灌木丛、密集的草丛、林子附近停留,不要往山上跑。要冷静,观察四周,如果烟雾由东向西飘移,可以迅速向南北方向跑,再找一个安全地带,如空旷地、河流、河滩、道路,无草或草很稀的荒地、荒滩,撂荒地、翻耕地等。
第二,当身边的烟雾很浓时,说明大火很快就要到了。身边有水时,把手帕、毛巾、帽子或上衣用水浸湿,捂好口、鼻,跑向安全地带。
身边无水时,也要直接用手帕、毛巾、帽子或上衣捂好口、鼻,跑向安全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