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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奔驰50万定金泡汤车主告辽宁之星

http://www.hebei.com.cn 2013-03-29 10:45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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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新闻网讯(记者田理)近日,消费者李先生在辽宁消费维权网投诉,自己在奔驰辽宁之星4S店订了一台奔驰G55吉普车并交付了定金,但是随后因被警方限制人身自由而错过了取车时间,获释后去奔驰4S店商议继续提车却被告知车已经被卖了,而之前交付定金也打了水漂。

  付完定金后被捕,打乱了购车计划

  据李先生介绍,2011年6月3日,他在辽宁之星奔驰汽车浑南4S店交付10万定金欲购买一台2012款奔驰G55吉普车。7月18日,奔驰店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李先生因所订购的车型颜色特殊再加公司资金紧张等原因又让其增加40万元购车款,由于之前和4S店关系一直很好,李先生爽快的答应了,并且连带之前所交的10万一起重新签了一份50万的定金合同。

  获释后得知:合同已过期,车已被售出,车款作废

  就在李先生等着新车到货时,一件意外的事情打乱他的购车计划。从2012年3月25日起,李先生被公安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直至2013年2月5日获释,但这时已过了购车期限。随后李先生找辽宁之星奔驰4S店,希望继续履行购车合同,但却得到4S店答复:“合同已过期,车已被售出,车款作废。”

  同款车型的定金与价格差距较大

  “由于我被警方限制人身自由,所以不能及时的行使自己的权利义务,而4S店的工作人员在明知此情形下,私自做主以违约的名义把车卖掉,黑下我50万购车款,我心里实在不理解当今社会怎么会这样做事,没底线不讲情理!”李先生对记者说。

  除此之外,李先生还对奔驰4S店先后两次收取定金的行为产生了疑问。据李先生反映,2011,他的朋友张先生与自己购买了同一款车型,而提车价钱是217万元,定金也只交付了5万元。而李先生买车时奔驰4S店给出的价格则是225万,定金为50万。同一款车型,定金和价格均有较大出入。

  辽宁之星奔驰4S店:坚决按合同办事

  针对李先生的遭遇,记者联系到了辽宁之星奔驰4S店,市场部张经理向记者说,当时公司与李先生所签的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李先生不能按规定时间把购车款补齐,那么所定购的车辆我们有权处理,其次定金也不能返还。另外,李先生当时所选车型为G55AMG红色非常规颜色车辆一部,为降低公司风险,才与李先生沟通需增加定金事宜,最后客户同意后,把定金定位人民币50万元。

  对于李先生朋友所购买同一款车型的价钱与定金都有差别问题时,张经理答复:交纳5万元人民币为订购常规奔驰工厂所生产的车辆,价格是根据汽车配置而定的。

  律师:多交纳的款项4S店应予以返还

  律师郑先生分析,按照李先生所说的情况,如果双方当时所签订的定金合同中约定的定金为10万元人民币,那么后续交纳的40万应视为购车款,违约责任与定金罚则只能选择一种,所以除却定金外,李先生多交纳的款项4S店应予以返还。

  此外,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如战争、车祸等)或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水灾等),以致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约履行职责或不能如期履行职责,发生意外事件或遭受自然灾害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职责的责任或推迟履行职责。就目前掌握情况来看,李先生的情况暂时还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

  消费者质疑奔驰4S店违约在先

  李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在被警方限制人身自由后,奔驰私自把自己所订购的车辆变卖,并未征求过本人意见,属于违约在先。而奔驰4S店张经理却称,在李先生入狱后,李先生的家属曾来过奔驰4S店商议退款事宜。记者询问前来的是李先生的何位亲属时,张经理称:“实在记不清了。”

  关于此事件,律师王女士向记者说。李先生入狱在先,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考虑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原因,辽宁之星奔驰4S店应有告知义务,如果在没有告知李先生的情况下就把李先生所订购车辆转卖,属于违约行为。

  而对于张经理所说,李先生家属曾出面找过奔驰4S店商议过退款事宜,王律师解释,在双方各持己词的情况下,法律看的是证据。李先生说入狱后没找过4S店,4S店则说李先生亲属找过他们,那只能要求4S店出示证据。

  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显失公平效力待定

  李先生介绍,在奔驰4S店碰了一鼻子灰以后,回家又将原来签的合同找了出来。由于当初都是朋友,所以也没仔细看就签了字,而现在再看来,顿时觉得来气。“这个合同的每个条款都是向着4S店写的,从来也没站在顾客角度考虑过的问题更不会顾及顾客的感受,这合同太霸道了!”李先生说:“合同我签字了,但不等于说我完全接收这份合同的全部内容,一些条款根本就是霸王条款严重显失公平,其合同效力有待商榷。在此还是要呼吁一下广大消费者,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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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央视曝光了奔驰、宝马等几款国产车的异味问题。报道指出,因采用了价格低廉的沥青材质阻尼片,导致车内异味严重,且这种味道有致癌可能。一时间,人们心目中的国际汽车大品牌奔驰被推至风口浪尖。

  而李先生所经历的维权案例来看,奔驰汽车所拟定的合同明显透露着强硬之气。在面对特殊情况时首先想到的是将风险都转移至消费者,而缺少与消费者共同承担的诚意,这也使得奔驰在国内经受着前所未有的诚信危机。目前,双方分歧仍然很大,李先生告知记者不排除诉讼的可能。李先生的定金是否能够要回,维权是否能够成功,本网会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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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奔驰,定金,泡汤,车主,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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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东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刘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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