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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加价提车风行 调查潜规则背后的利益链

http://www.hebei.com.cn 2013-05-17 08:43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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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辆指导价为27.58万元的顶配福特翼虎,购车者需要加价3万元才能提到车。

  加价提车,对于国外消费者或许是陌生的词语,而对于中国车主而言,早已是行业的“公开秘密”,屡遭诟病但“阴魂不散”。

  4S店加价售车,是否涉嫌违法违规?背后又有哪些利益链?“新华视点”记者分赴北京、上海、南昌等地,展开了深入调查。

  想要提车,要么加价要么加装饰

  “指导价为23.98万元和21.78万元的福特翼虎中低配置车型,有现车,但需要加装1.5万元的装饰。指导价为27.58万元的顶配车型,需要加价3万元,还要等3个月。”在位于太阳宫的北京长福新港4S店,一名销售主管一边介绍福特翼虎的价格,一边熟练地填写着购车结算清单。

  “北京11家福特4S店,我们已经算是最仁慈的,像石景山、回龙观、昌平等地的4S店,低配车型除了加1.5万元装饰,还要1.5万元现金。”这名销售主管接着说,“不加价、不加装饰也行,那就等吧,不过要等多久就不好说了。”

  畅销车加价或加装饰销售在业内已经是公开的秘密。除了翼虎外,包括保时捷、奥迪等豪华品牌,以及本田CRV、丰田SUV、上海大众途观等车型都实施过加价或加装饰销售。

  尊重市场,还是追逐“潜规则”?

  对于加价售车,4S店给出的理由是供不应求。“订单太多、产能不足、车源太少。”上海乐盛长安福特汽车销售公司的工作人员说。北京长福新港4S店的销售主管也说,翼虎今年的产能是4万台,只有7%是顶配和运动款的,全国400多个经销商每家只能分到几十台。

  供不应求,加价销售;供过于求,降价销售。表面上看来,似乎就是市场规律在起作用。但细想一下,却经不起推敲:既然是市场规律,为何不明码标价呢?

  “刚上市的车型供不应求,可以理解,但有的车型已经上市数年仍在加价销售,就不能简单地用供求关系来解释了。”上海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副处长郑宏说,不排除一些汽车生产商和经销商建立利益联盟,故意营造紧张气氛,人为地制造供需矛盾。

  业内人士介绍,如果发票上的价格仅为该车型的原本售价,那几千甚至几十万的“加价提车费”就无需缴纳任何税款,属于“无本万利”。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经销商告诉记者,加价提车背后,可能还隐藏着腐败甚至犯罪。热销车型的货源分配权限在厂商的某些部门、某些人手里,有的经销商甚至通过贿赂的方式取得更多货源,然后加价销售。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理事贾新光举例,一款畅销车型的月产量只有2万辆,而市场需求达到3万辆。经销商拿到的货源越多,就意味着获利越丰厚。一些4S店为了拿到更多的车,就会向掌握指标分配权的厂商高管输送利益。

  “这就是为什么有的4S店有车,有的却拿不到车,购车者加价能提到车,不加价只有干等。”贾新光说,4S店加价销售,部分所得归自己,部分所得要让渡给厂商高管,也就是将多拿车的成本转嫁到购车者身上。

  2012年6月初,一汽大众销售公司副总经理静国松因为经济问题被纪检部门带走调查。据相关人士介绍,静国松或涉嫌在给经销商分配紧俏车辆时获取了非法收入。静国松出问题后不久,一汽大众就发布了《关于禁止对大众品牌产品进行加价销售的通知》。

  加价风行,不想管还是管不了?

  4S店加价售车,购车者加价提车,看似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合情合理,实则不然。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邱宝昌认为,加价售车违反了价格法关于明码标价的规定,强制加装饰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而且还违反了消法规定的公平交易和自主选择权。

  “我们在世界各地都严禁加价提车行为,畅销产品可能暂时供不应求,但是只能排队等待,不允许加价插队,这会影响到一个品牌的声誉。”欧洲某豪华跑车品牌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业内专家指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不存在加价提车问题。违法违规加价提车为何成了中国特色,真的是中国人“人傻钱多”吗?

  “需要加价提车的均为进口车或合资品牌车,这是因为境外汽车厂商控制或垄断了这些所谓紧俏车型的销售市场。”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名誉会长徐秉金说,按照现行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境外汽车生产企业可以在我国设立独立的汽车销售公司,并授权其销售公司作为我国市场的总经销商,“进口和合资品牌乘用车占了我国乘用车生产销售的70%以上,这意味着境外汽车生产企业通过其总经销商,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了其汽车销售的各个环节。”

  上述欧洲豪华跑车品牌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实际上厂商完全可以管住经销商,问题是想不想管,是不是真管。

  一方面是厂商的纵容或默许,一方面是加价提车的方式越来越隐蔽,取证的难度也在增加。钟师说,除了少数明码加价外,很多加价提车的方式是以服务费、维修金、装潢费、增配件等形式打“擦边球”。

  但是,加价提车并非真的管不了。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说,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加价提车明显违反了价格法的上述规定,当有消费者投诉的时候,价格主管部门完全可以进行查处。

  业内人士认为,应该通过硬规范和软规范两方面下手:一是支持消费者进行诉讼和投诉,经销商加价售车行为一经核实,价格、工商等监管部门就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二是各地消保部门应加强对加价提车的点评力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让消费者用脚投票。(记者沈洋王晓洁周琳陆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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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4S店,提车,潜规则,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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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刘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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