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消费维权>>工商专区

工商总局:今年重点监管互联网广告

http://www.hebei.com.cn 2014-04-18 08:04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4月17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全国工商系统广告工作会议上获悉,国家工商总局今年将加强新媒体广告监管,进一步加强网络广告监督检查。

  据了解,2013年,我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达到1100亿元,同比增长46.1%。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介绍,近年来,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一些重点类别的虚假违法广告还有待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尤其是互联网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未得到有效遏制,严重误导广大消费者,侵害了人民群众正当权益。为此,今年国家工商总局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会议要求,各地工商部门要立即行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落实方案,借这次专项整治的契机,探索实践网络广告监管执法新途径新方法,积极破解网络广告监管难题,树立网络广告监管执法权威。

  据介绍,国家工商总局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广告抽查监测,覆盖72家电视台、广播电台,72家报纸,每月抽查广告7万余条。2013年全年监测广告近100万条次,发布违法广告公告14期,曝光典型违法广告177条。各地逐步建立和完善广告监测体系,进一步扩大广告监管的覆盖面,全年全系统共监测广告6500余万条,日常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此外,在互联网等新媒体方面,2013年各地查办网络广告案件4034件,罚没款3827万元,查办数量和处罚金额均比2012年大幅增加。以上海为例,上海市2013年互联网广告案件查办数量占全市广告案件查办数量的一半以上。

  据悉,国家工商总局还以建设广告数据中心为核心,推动广告工作信息化建设。利用互联网初步建立了“广告监测执法”、“广告信用指数”、“广告业发展”、“广告信息发布”四大平台。目前,监测执法数据系统已通过初步测试,其他三大系统也已完成基础工作。此外,广告统计试点进展顺利,已经上线测试,国家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也开始试运行。

  记者了解到,《广告法》的修订也取得重要进展。据介绍,目前《广告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国务院法制办将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望争取在年内出台。此外,《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起草工作也基本完成。国家工商总局正抓紧修订《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进一步清理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短信广告等新形式广告的管理办法,推动我国广告法律体系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声明:长城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新闻爆料联系方式:15511386191 QQ:648308142 。

关键词:工商总局,2014年,重点监管,互联网广告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中国消费网
责任编辑:武亚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