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消费警惕“霸王条款”

http://www.hebei.com.cn 2014-04-30 08:16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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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15正式实施的新消法中,对于霸王条款有更严格的限制。但是,如何辨别哪些格式合同或告示、通知属于霸王条款范畴,对于消费者来说,还是有些困难。“样品不退不换”、“定制商品只维修不退货”等家居消费者常遇到的条款合理吗?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非质量问题不退不换

  消费者在购买一些小件物品的时候,经常能看到柜台贴着这样的告示:“本柜台产品,非质量问题,不退不换”。买错了或是事后觉得商品不如意,难道不能退换货吗?再说质量到底有没有问题,谁说了算?

  □解读:同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仕平表示,这个并不属于霸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即在柜台销售情况下,只有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才有权要求退换货。消费者不享有反悔权,不能无理由退货。

  另外,专家表示,对于产品有质量争议的,可以请专业机构鉴定,并出具检测报告,作为维权依据。

  免费退换货却要求包装完好

  商场宣传60天内免费退换货,但需保存包装完好,如果包装被拆,需扣除20%货款。既然可以退货,但又要加收费用,这是否是人为给退换货造成障碍?□解读: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退货商品应当完好”。王仕平认为,无理由退货在保护消费者的同时,也不能损害经营者的利益,此规定的本意是“不影响二次销售。”所以,“完好”不仅指的是商品本身,也应该包括包装。对于包装被拆,商家要求收取合理的费用是可行的。

  事先告知非质量问题范围

  有一些出售实木家具或是天然石材的店面会在顾客须知中写道:“实木产品自然出现的纹路、裂纹,不算质量问题,不退不换”或“天然材质产生的色差,不属质量问题”。

  □解读:这是关于商品质量的界定问题。受到自己专业知识的限制,消费者对于质量问题的认知有时可能会存在一些偏差。因此,应从专业的角度,依据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判断此类问题是否属于质量问题。如果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可以按照通常标准来判断。王仕平认为,如果按照标准规定,纹路、裂纹等属于质量问题,而商家的告知有霸王条款之嫌。反之,除非消费者对家具有特殊要求并与经营者做专门约定,则该须知是合理的。

  丢失贵重物品商家不负责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家居卖场或是单独门店做出这样的提示:“请保管好贵重物品,一旦发生丢失,本店概不负责。”请问这个说法合理吗?

  □解读:根据消法第十八条规定,“商场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商场应当承担责任。王仕平解释,商场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有限度的。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损害,商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消费者在商场内丢失物品,商场是否承担责任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遗失,商场不需承担责任;如果是被盗,商场存在过错,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检验期内质量问题买家担责

  在网购家具时,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卖家这样的提示:买家签收前一定要确认商品无破损,否则日后出现的一切问题由买家负责。家具是耐用品,即使当时没看出瑕疵,日后使用出现了问题,这到底由谁负责?这条提示是不是就规避了卖家日后赔偿、维修的风险了呢?

  □解读:王仕平解释,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卖家的提醒相当于双方对于检验时间的约定。

  当然,签收前的检验主要针对商品的外观质量状况。对于商品的内在质量问题,即使当时没有发现,也可以在发现后的合理时间内向经营者提出,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责任。作为经营者,可以约定检验的期间,如“七天、十五天、一个月”等;作为消费者,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经营者。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消费者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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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家居维权,霸王条款,消费警惕,样品不退不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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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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