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捆绑”电梯卡不交物业费难上楼
近日,友谊北大街的丽都河畔小区物业公司将物业费和电梯卡进行“捆绑”,没交物业费的业主不能使用电梯卡,只能爬楼梯回家。小区业主认为物业此举不合理,物业表示,小区里已经有1000多户交纳了物业费,没有交的只是一小部分。6月3日上午,本报记者对该小区进行了实地走访,同时也咨询了相关方面的专家和律师。 业主:不交物业费不能用电梯 家住该小区4号楼的李先生说,电梯卡是从2013年12月份开始投入使用的,当时物业并未征求业主同意便在电梯内安装了电梯卡。从今年5月31日傍晚开始,没交物业费的业主发现,自己的电梯卡突然不能使用了。“物业说需要对电梯卡进行升级才能使用,但是没有交物业费的业主不给升级电梯卡。从5月31日到6月2日,我们眼看着电梯但不能用,只能爬几十层的楼才能回家。” 家住19号楼的樊先生表示,一些老人腿脚不方便,孩子需要上学,特别不方便。“6月2日,小区业主经过维权,物业最后同意让这些电梯卡再使用一个星期,可是一个星期后我们该怎么办啊?”李先生认为,这种将电梯卡和物业费捆绑的行为,是在要挟业主交物业费,非常的不合理。 为何部分业主不交物业费呢?19号楼的张先生告诉记者,小区物业管理存在很多问题是他们不交物业费的原因。“小区饮用水是井水,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检测,还经常停电,地下车库也不能用。”张先生认为,“新建的住宅物业交付时,未达到配置使用的标准,物业服务费应该由建设单位承担。” 物业:设置电梯卡是为了安全 6月3日14时许,记者找到了负责该小区的河北诺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高女士介绍,当初设立电梯卡是为了小区安全,每个业主的电梯卡只能进入入住的楼层,在设电梯卡时,也经过了业主的同意。 至于小区内物业费的交纳情况,高女士称,小区里已经有1000多户交纳了物业费,没有交的只是一小部分,“不交物业费电梯卡不能升级使用,并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 至于业主反映的相关设施不能使用的情况,高女士表示这是地产商交房晚所遗留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地产商没有对业主进行相应的赔偿。 专家:物业费捆绑电梯卡不合法 针对丽都河畔小区物业对物业费和电梯卡进行“捆绑”一事,记者采访了石家庄物业协会的秘书长刘明。刘明认为,业主不按时交物业费是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而物业采取的这种不交物业费电梯卡就不给升级的措施,也不值得提倡。解决物业和业主存在的矛盾应该采取一种比较和谐的方法。 河北来仪律师事务所的刘运丽律师和刘占雷律师表示,物业费和电梯服务捆绑本身就是不合法的,《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两位律师认为,物业公司以暂停电梯服务为要挟,侵害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正常使用;另外,物业和业主之间是服务关系,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关于违约争议的解决方式,物业方面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追缴,但是不能以电梯使用作为交换条件,物业公司此举已涉嫌侵权。对于不交纳物业费的业主,物业公司也不应该用这种手段来约束,而是应该采取诉讼等合法的手段解决。 相关链接 |
声明:长城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新闻爆料联系方式:15511386191 QQ:648308142 。 |
关键词:物业费,捆绑,电梯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