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订金后放弃购车 4S店拒退订金
近日,中国消费网接到一起投诉,消费者李女士因为一些原因放弃了购车计划而要求4s店退还订金,却遭到4S店销售人员的拒绝,这让她苦恼不已。 今年5月,李女士在齐齐哈尔市的一家现代汽车4S店订购了一台现代悦动汽车,并决定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车,当时缴纳了3000元订金,并签订了购车合同。没想到过了三天,李女士被银行告知,由于信用记录不良,无法办理分期付款购车,无奈之下,李女士只好放弃购车计划,要求4S店退回3000元订金,但经过几次沟通,对方的答复是拒绝退还订金。 中国消费网的工作人员与现代汽车4S店进行联系,该店销售人员表示,消费者签订了购车协议,在协议中,李女士为甲方,4S店为乙方,协议中规定“一旦甲方违约(也就是放弃购车),那么订金不予退还,而乙方违约(也就是在规定时间内无法交付消费者订购的车辆),双倍退还订金”。因此,4S店不退还订金是合理合法的。 对此,相关律师表示,在该投诉中,李女士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因而他所缴纳的d订金,4S店是可以不予退还的,因为根据《合同法》第七章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然,双方也可以进行协商,若双方达成一致,则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处理。 而同样是缴纳了购车订金,要求退款的王先生则要幸运一些。 王先生在山西省运城市的一家东风汽车4S店订购了一台东风日产尼桑,缴纳订金2000元,4S店为他开具了一份收款收据。后来王先生的家里发生了变故,放弃购车,要求销售人员将订金退还给他。经过中国消费网工作人员的沟通、调解,4S店最终同意了他的诉求,但需要扣除因刷卡消费导致的手续费20元,一共退还给王先生1980元。对此,相关律师表示,王先生虽缴纳了订金,但并没有签订合同,经销商只是开具了一份收款收据,也并未标明“订金不退”字样,因此,在消费者改变购买意向时,就应当退款。 专家提醒,订金与定金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都是一种预付款的形式,只要签订了协议,且协议中提到“订金不退”或“定金不退”,一旦违约,那么两者中任何一个都牵扯到违约赔款。而这样的协议往往存在格式条款,消费者在签订协议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每项条款,如有异议,可以向商家要求作出补充说明或对不合理条款加以修改,以免财产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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