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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冬季安全生产提示
2021-12-06 15:54:38 作者:张艺萌 来源:长城网

  煤矿。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张艺萌)岁末年初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期、高发期,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和低温、风雪、冰冻、雾霾等自然灾害相对集中。12月3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冬季安全生产提示,提醒生产企业要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生产安全。

  煤 矿:要做好防寒防冻工作,做好井口房、绞车房、信号房等重点部位的保暖工作。要做好重点部位防火工作,井口房、绞车房、信号房、压风机房及煤矿井下严禁采用明火取暖、严禁采用白炽灯取暖。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新消防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要做好防中毒工作,职工宿舍能实现集中供暖的必须集中供暖,不能集中供暖的要采取可靠的取暖措施,严防煤气中毒事故发生。要加强井下通风管理,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严禁人为停止风机运转,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严禁井下瓦斯超限作业,严防瓦斯集聚造成事故。一旦井下发生瓦斯超限,要立即撤出影响区域的所有人员,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处理,并严查相关责任人责任。

  危险化学品:要合理安排生产,严禁赶工期、抢产量、超负荷;要制定“冬防”方案,做好防冻、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静电、防泄漏等工作,加强巡检,及时排险除患;冬季有毒有害气体容易积聚,易造成中毒、火灾、爆炸事故,要加强对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及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检查,确保其正常有效;要深入推进硝酸铵等危化品风险隐患第三轮排查治理,对危险化学品罐区和重大危险源加强监控管理,确保监控设备、各种报警及联锁设施正常运行。

  加强对硝化等危险工艺装置的隐患排查,完善落实硝酸铵、液氯等特别管控危化品的管控措施;要提级管控重要时段动火等特殊作业、检维修、试生产和开停车风险,加强培训和值班值守,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

  烟花爆竹:要切实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对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排查力度和频次,严厉查处“三超一改”和委托加工、冒牌贴牌等违法行为,坚决落实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要求,严防事故发生。要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严防非法事故发生。

  非煤矿山:要严防极端天气影响。遇雨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及时发送预警预报信息,坚决督促涉险企业停产停工撤人。要紧盯关键环节。

  强化地下矿山通风、动火作业、提升运输、空区管理、水害防治,露天矿山边坡安全管理和防冻防滑,尾矿库冬季放矿和筑坝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要全面开展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整改销号,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要保障用电安全。

  积极协调供电部门,建立联络保障机制,确保灾害严重矿井、大班次矿井等供电稳定,严防因拉闸限电致使通风、排水、提升运输中断,造成水淹井甚至发生人员被困和伤亡。要做好值班值守。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带班领导、值班员在岗在位,确保带班、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畅通,落实好应急响应和事故报告等相关制度。

  地下开采矿山完善提升、运输、给排水设备管路、备用发电机及井口、井壁、硐口等防冰冻措施,确保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正常;加强通风安全管理,确保每一个有人作业工作地点风速、风质、风量满足规程要求;按要求加装暖风设施,确保进入井下空气温度满足要求;强化爆破通风安全管理,确保爆破后通风时间,经检测空气质量满足作业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做好钻掘铲装运输等设备运行管理、顶板管理、巷道支护管理、采空区处理等工作;加强井下用电用火安全管理,严禁使用明火直接加热入井及井下的空气,严禁使用电炉做饭和使用电炉和灯泡进行烘烤和取暖;加强井下在用机电、通风、排水、运输设施设备和安全避险系统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维修,确保设施设备及系统运行使用正常。

  露天开采矿山加强边坡边帮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稳定性检查,发现坍塌或滑坡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和设备;大雪或大风天气,不应上钻架顶作业;遇6级以上大风和大雪天气,应停止吊装作业;遇6级以上大风、暴雪、大雾及无充足照明的夜间,不得进行井架装、卸作业;采取设施设备防冰冻措施、防道路和平台结冰、车辆防滑措施,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确保矿区内运输安全。

  排土场作业区内烟雾、粉尘、照明等因素导致驾驶员视距小于30m,或遇大雪、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推土作业;因遇大雾、炮烟、尘雾和照明不良而影响能见度,或因暴风、冰雪不能坚持正常生产时,应立即停止作业;露天爆破装药前,遇暴雪来临、大雾天能见度不超过100m、现场风力超过8级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爆破作业,所有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点。

  尾矿库加强冬季筑坝管理和放矿管理,上冻后原则上不得再堆筑子坝,尾矿坝滩顶高程必须满足生产、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的要求,干滩长度满足设计要求,否则不得放矿,严禁在已结冰的滩面和冰层上放矿,严禁库内违规蓄水;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以坝体、排水排洪构筑物进出水口、排渗设施出口、浸润线观测为重点,检查是否有漏水、冻裂、淤塞、断裂及水位变化异常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石油采场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定防冻堵、防触电、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机械伤害、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防高处坠落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设施、供电设备线路、防爆泄压装置、报警装置、防静电装置、管线管道、液位监测、油气水井口设施设备等运行正常。

  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要结合冬季气候和年终岁尾生产经营特点,做好日常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要切实加强检维修、外委施工、停开车等非正常作业管理,严格执行作业前风险辨识和审批制度,落实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等安全职责,做好作业现场检查和统一协调管理,暴雪、大风、寒潮等极端天气下停止室外登高、动土、有限空间等作业。冬季用电用气增加、气候干燥,要切实加强防火防爆管理,对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强化用气、用油、用火等安全管控,严禁冰雪随原辅料进入高温炉窑,做好高温熔融金属盛装设备使用前的安全确认。

  要切实加强煤气、液氨、液氯等危险化学品输送、储存、使用环节安全管理,对有关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有关监测报警装置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防范因设备设施冻裂导致安全问题。要切实加强应急管理,落实领导带班制度,配齐应急装备物资,针对冬季特点开展应急演练,强化一线班组和岗位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第一时间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消防防火: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值班值守和防火巡查检查,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大风天气,停止一切室外动火作业。

  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要严格管理火源、电源、可燃物,大型商业综合体单位要加强餐饮、儿童娱乐、电影院以及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管控。

  节庆期间,搭设展台拉接电气线路应由专业人员实施,不遮挡、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社会公众要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习惯,取暖时注意安全用火用电,及时清理电火炉和电热器具周边可燃物;定期检修电气线路和燃气灶具。妥善使用、存放酒精等防疫消杀物品,远离热源和火源。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和配件,按照说明书规范充电,不要擅自改装电池、线路,不要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或者充电,定期到售后门店维修保养。建议家中配备灭火器、防烟面罩、强光手电等消防器材,安装独立式感烟和燃气报警器。

  离家外出及时清理阳台、走道堆放的杂物,关闭门窗、电源、燃气阀门。停车不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行车时主动避让执行任务的消防救援车辆。春节期间,在规定的区域、时段燃放烟花爆竹,远离可燃物、易燃易爆场所和重要单位和设施,儿童燃放须有成人看管。

  提倡通过献花、植树、网上等方式文明祭祀,山林、草原等禁火区域严禁动用明火焚香烧纸。如遇火情立即拨打119报警,发现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96119举报。

  森林草原:冬季风干物燥,是森林草原火灾多发期,森林草原防火区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其他易诱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行为。进入林区草区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禁携带任何火种,自觉接受防火检查,在林区草区及周边野外严禁吸烟、野炊、烧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行为。在林区草原区生产生活,严禁随意烧荒、烧秸秆、燎地边、焚烧垃圾等用火行为,以免跑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在林区草原区祭祀扫墓,自觉做到文明、绿色祭扫,上坟不烧香、不烧纸、不燃放烟花,以免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加强林区草原区高压、低压线路隐患排查,清除线下杂草枯枝等易燃物,排除大风天气导致电线短路引发火灾的隐患。加强对智力障碍者、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管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看护。违反森林草原防火规定,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要依法予以惩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发现火情请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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