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对洋品牌双重标准说“不”
在美国销售的耐克篮球鞋有两个气垫,到了中国减配到只剩下一个气垫;同一产品,在美国售价为125美元约合800元人民币,在中国售价却高达1299元人民币。“减料”之后卖价更高,这不是把中国消费者当“冤大头”吗?日前,北京市工商局查处了耐克公司侵害中国消费者权益案件,并对耐克公司处以487万元人民币罚款。 作为世界知名企业,耐克公司竟然在产品上搞双重标准,侵害中国消费者权益,理当遭此重罚!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还不仅是因为重罚耐克维护了消费者利益,捍卫了中国法律尊严,更在于洋品牌在中国搞双重标准屡见不鲜。食品、服装、汽车、电子产品,众多洋品牌企业从产品质量到技术标准,从价格到售后服务,往往是对本国或欧美优、高、快,对中国则劣、低、慢。我们必须认真思考,怎样才能遏制此类现象? 耐克公司被重罚启示我们,遏制洋品牌双重标准,关键是法律必须被信仰。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所谓“被信仰”,就是使人确信,违法必会受到惩处,以法律维护权益也最为有效。法律是否被信仰,主要取决于两条线:一是保护线——有效保护公民正当权利不受侵害;二是惩罚线——严厉惩罚违规者。保护和惩罚越有力,人们就越信仰法律。否则,一些人就会蔑视法律,为所欲为;一些人又总是忍气吞声,使违法者更加肆无忌惮。很长时期,洋品牌双重标准能在中国大行其道,主要就在于法律的保护线不牢靠,惩罚线不果决。 谈到有些跨国公司一到中国就“变坏”,许多人总是怪“法制不健全”、“国内标准有洼地”。耐克被重罚则告诉我们,在许多时候,未必是我国法律不健全,也未必是相关标准低,而是见到洋品牌,某些执法者就患上了软骨病。可以说,正是执法上的双重标准,惯出了洋品牌的双重标准。耐克公司被重罚表明,只要有关部门能直起腰,真正信仰法律,切实做到在法律面前外企内企一律平等,就能依法遏制洋品牌双重标准现象。 遏制洋品牌双重标准现象,消费者是否信仰法律也很重要。有些消费者,一方面对洋品牌太迷信,一方面对洋品牌又太畏惧,明明知道吃了亏,也想投诉讨公道,但想到跨国公司“财大气粗”,不知不觉两腿就发软了。如果大家都能相信法律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勇于对洋品牌双重标准说“不”,洋品牌恐怕就没有那么大胆子敢“变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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