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启动困难职工肝病患者爱心救助活动
5月12日,启动仪式在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医院举行。该活动将根据肝病患者病情和家庭困人程度,进行医疗费用补助,补助金额最高3万元。所申请救助款项将在申请者出院当天,直接冲抵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另外,救助活动不排斥患者在其他方面的保障待遇。活动期间,全省每个市级工会可推荐1名省级以上(含省级)劳动模范肝病患者,享受全额免费治疗。 启动仪式现场。
据了解,即日起至11月8日,全省困难职工肝病患者,均可通过各县市区工会进行申请。 具体申请程序如下,需要提供申请者户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各2张;近期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出具的各类型肝炎、肝硬化、肝脏肿瘤等疾病诊断证明和病历资料;城镇居民低保证、县级以上工会所发困难职工证、所在单位工会或社区居委会(返乡困难农民工也可持村委会证明)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
困难职工代表发言。 所在单位工会或社区居委会指导申请者填写《河北省困困职工肝病患者医疗救助申请表》,经县级工会审核盖章(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寄送省职工服务中心备案,一份由患者携带直接到医院就诊)。申请者持《河北省困难职工肝病患者医疗救助申请表》到定点医院接受治疗并获得医疗救助。 救助措施:免收挂号费;需在院检查者,享受常规检查费优惠50%;接受常规治疗的患者,住院治疗结束后,减免治疗费用的20%;接受手术治疗的患者,住院治疗结束后,减免手术费3万元;活动期间,每个市级工会可推荐1名省级以上(含省级)劳动模范肝病患者,享受全额免费治疗。享受全额免费治疗的劳模肝病患者,除前述证明材料外,须加附劳模证书(与申请表一并报送劳模证书复印件,就医时请出示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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