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携手”电信垄断市场用户丧失选择权?
大洋网讯(记者孔筱)“物业进行通信垄断,完全侵害业主自由选择通信业务的权利”。日前,业主张先生投诉敏捷地产物业联合广州电信垄断楼内宽带,拒绝联通入场。对此物业方面坚决否认,但称需要物业经理到任后,才能协商解决此事。“这或许是他们的‘缓兵之计’”,张先生无奈称。 业主投诉丧失选择权 张先生是是南沙区某写字楼业主,在该楼有两套物业。本打算将自有物业租给联通开设营业厅。但是,该楼的物业管理公司(敏捷地产下属的广州完全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声称已与广州电信签署了协议,拒绝联通进入写字楼。物业管理公司的这一做法让业主们很不满。该写字楼的另一位业主刘先生称,按照以往的经验,若任由电信一家垄断,其收费会比其它通信运营商高,而且服务质量也会大打折扣,出现高价低速的状况。只有让多家运营商一起竞争,用户才能得到良好的服务。 张先生与冯主管的短信内容 物管业主说法不一 业主张先生向记者抱怨物业方面一直拒绝回应,甚至屡次不接电话。今天下午,记者陪同张先生前往南沙敏捷君御国际写字楼,与物业主管冯小姐进行沟通协商。与此前“拒绝其它通信运营商入场”说法不同,冯小姐称,现在整栋楼还属于项目开发部管理,物业六月中旬才开始接手,并且物业并没有限制业主对通信运营商的自由选择权。张先生问,若物业接手后,若是审批需要上交什么材料和经过什么程序,审批大约又要花费多少时间。但冯小姐称并不知情,物业经理六月初才上任,自己作为一个客服部的主管并没有决定权,具体事宜也不知情。但承诺等经理到任后,会向经理反应张先生的情况。 “觉得收到一张空头支票,这或许是他们的‘缓兵之计’”,张先生仍然不相信冯小姐的承诺。在张先生的再三要求下,冯小姐致电项目开发部徐先生征求意见。徐先生称的确跟电信签订了协议,联通若要入场需要找个时间再商议。“但项目部很快就要撤出大楼了,到时他们或许会以不再接手为由,让我再找其它部门协商。”张先生担忧地说。 “你也看到了,这次在你的联系下,他们终于肯跟我沟了通,但是他们依然找各种理由不让联通入场。那也只能等到6月初,等他们的经理到任再说了。”张先生无奈地对记者说。 相关法规条例早已出台 记者了解到,于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已经从原则上确立了业主作为小区驻地网等管线设施的产权所有人地位,即小区业主应该是小区内通信管线及基础设施的产权人、所有人、使用人以及管理人,而不是物业管理公司或房产开发商。 此外,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已于2012年11月28日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其中规定:项目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不得就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内光纤到户通信配套设施的接入和使用,与电信业务经营者签署排他性或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合法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科信局,科信局称核实情况后会协调此事并答复记者,大洋网记者将会继续跟进报道此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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