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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价与售价不符青岛龙湖滟澜海岸被指欺诈

http://www.hebei.com.cn 2013-05-23 08:15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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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龙湖地产

  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5月22日讯 “青岛城阳龙湖滟澜海岸同款房子竟卖出两个价钱。”市民赵先生向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热线(0532-66568111)反映称,2013年4月中旬他在青岛城阳的龙湖滟澜海岸看房,置业顾问向他推荐了一款房屋,打折后售价61.5万元。事后,赵先生再来到售楼处时对比价格公示牌发现,他购买的房子比公示价格贵出2万多元。

  龙湖滟澜海岸售房却不明码标价

  准备购房的赵先生2013年4月中旬到青岛城阳龙湖滟澜海岸看房。置业顾问当时告诉他,房子销售火爆,房源所剩无几,他有了买房的打算。经置业顾问强烈推荐,赵先生动了心,购置了龙湖滟澜海岸二期93号楼一处房屋。

  “当时感觉很划算就买了。”赵先生回忆,当天置业顾问在推销的过程中没让他看价格公示牌,只是给他手写了一个价格,房源总价为68.7万元,打折后61.5万元。事后赵先生得知,商品房销售都应公示价格,而他的房子却是在无明码标价的前提下购买的,等到他与置业顾问落实时,置业顾问也坦诚了该事,但要看备案价需要领导同意。

  赵先生告诉记者,当他坚持要看备案价时,置业顾问表示后期可以给他免除两年的物业费,这更让他怀疑里面有猫腻。赵先生说,后期他与置业顾问的交涉都录了音,“龙湖如此大的品牌卖房子价格却不透明!”

  价格终于公示了却被告知印错了

  公示价格到底应该是多少? 17日下午,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记者与赵先生一起来到城阳龙湖滟澜海岸售楼中心。此时房子价格公示表已经张贴出来。

  赵先生查看了张贴的价格公示表发现,他购买房子的单价、建筑面积公示面积与合同并不一致,赵先生遂向置业顾问王女士索要备案价原件,王女士表示要经总公司的领导同意后才能查看。

  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记者又与赵先生一起来到城阳龙湖地产总公司,项目负责人汪女士接待了赵先生,赵先生表示他购买房子时没有价格公示,且购买价与现在的公示价不一致,并希望查看房子备案价原件。“公示的单价、建面与我购买的房子不一致,业主连最起码的知情权都没有吗?”

  汪女士称,“公示的价格出现问题,可能是广告公司制作价格表时印错了。”

  业主买房多花了2万元

  事后,赵先生从其他途径得知,该房子的公示价格为65万元,打折后59万元左右可买下,与赵先生实际购买花费的61.5万,差价2万余元。

  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记者又联系到龙湖地产,负责人夏女士表示“我们有价格公示,可能是业主当时没看到。”记者问及公示价格与购买价格并不一致,夏女士称展板的价格公示出错是因广告公司印刷错误造成的。

  夏女士表示,他们已拿出了几个解决方案供赵先生选择,但赵先生并不满意。 “我们有自己的工作流程,具体情况要等相关人员回来后答复。”夏女士称。

  一天后记者再次联系到夏女士,她称“具体的情况你问当事人,我不方便解释。”随即挂断电话。

  商品房销售应明码标价

  青岛城阳区房地产管理处市场科梁先生表示,按照政策规定,商品房销售需明码标价, “若无明码标价,市民投诉后会有相关人员前去查处。”

  2011年5月1日实施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二条中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统称商品房经营者)销售新建商品房,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要求商品房销售应公示收费,要实行一套一标价,让消费者自愿选择。

  无价格公示也可向物价部门投诉

  山东江河海律师事务所李恺律师告诉记者,商品房必须公示价格,一房一价,只有公开透明,消费者才算公平交易。

  “若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可向房管局和物价部门投诉,他们会给予处罚。”李律师强调,没有价格公示是严格禁止的。(蒋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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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示,售价,青岛,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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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山东网
责任编辑:刘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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