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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阳光医院三次产检未测出脊柱裂

http://www.hebei.com.cn 2013-06-04 16:57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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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5月31日讯妻子怀孕期间,曾数次到青岛新阳光妇产医院检查,医院曾承诺可查出脊柱裂等病症,孩子出生后却患有脊柱裂、脊柱侧弯等多项疾病。丈夫将医院告上法庭,开庭时新阳光妇产医院却不露面。4月1日,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曾报道了青岛陈先生的不幸遭遇(详见《新生儿脊柱裂致残青岛新阳光医院被告失察》)。近日记者获悉,该案再次开庭,新阳光妇产医院终于露面,但坚称无任何过错。

  三次产检未测出脊柱裂律师义务帮打官司

  陈先生介绍,妻子宋女士怀孕期间曾前后三次到青岛新阳光医院做产检,其中包括两次四维彩超和一次普通彩超,检查结果都证明孩子没有任何问题。结果孩子出生后却患有脊柱裂等多项疾病。陈先生非常气愤,当时医院承诺“四维彩超可以检查得比较彻底,”“听说四维彩超就是筛查畸形胎儿的,手脚、五官、脊椎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可为什么连孩子脊柱裂和脊柱侧弯都没有查出来?”

  陈先生告诉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记者,孩子出生后自己与妻子曾多次到新阳光医院讨说法,但医院态度都很强硬,并坚称医院没有任何责任,如果陈先生想打官司,医院奉陪到底。陈先生无奈地表示,“医院明显是仗势欺人,”自己一个外地人,在这里无亲无故,只靠自己的力量很难维权。

  得知陈先生的难处之后,北京市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的隋鹏飞律师决定为陈先生夫妇免费代理此案。然而,青岛新阳光妇产医院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该案的管辖权提出异议,近日,该异议被李沧区法院驳回。由于新阳光医院坚称自己无过错,陈先生夫妇决定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30日上午,李沧区法院通知双方对司法鉴定检材进行质证。

  当事人:只想为孩子讨个说法

  30日上午,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记者在李沧区法院外又见到了陈先生夫妇。陈先生告诉记者,孩子跟着奶奶回菏泽老家了,今天不会出庭。聊起孩子的近况,宋女士止不住掉眼泪。宋女士表示,孩子脊柱侧弯的现象非常严重,肩膀一高一低,右腿相较于左腿而言,明显瘦一圈。“周围像他这么大的孩子,都已经学会走路了,可我们孩子连站都站不住。”宋女士称,孩子现在虽然只有一周岁多一点,但也多少明白自己与其他孩子不一样,“现在孩子一直吵着要下地走路,但是又不准大人扶。”

  据宋女士介绍,孩子出生后四十天时,曾在济南某儿童医院做过一次手术,当时医生说,脊柱开裂膨出的神经和脂肪块紧密粘连在了一起,因为粘连太多,孩子又太小,医生为了确保孩子安全,没有进行完全剥离,等孩子稍微长大后,还需要再做一次手术。宋女士告诉记者,这次手术之后,孩子在床上趴了好长时间,当时天气热,孩子腹部以下破皮溃烂。“我问过医生,下次手术时,需要把孩子整个后背剖开。”宋女士哭诉,每次想到孩子要受这么大的罪,自己都感到特别心疼,现在医院给多少钱也换不回一个健康的孩子,自己和家人只想给孩子讨个说法。

  新阳光医院:坚称无任何过错

  30日上午,在李沧区法院,新阳光医院医务科刘主任表示,医院方面无任何过错,同意家属进行司法鉴定,“如果鉴定结果证明我们存在过错,我们肯定会承担责任。”在法院的调解之下,双方的鉴定地点选在上海。法院提醒陈先生夫妇,如果鉴定结果证明医院无过错,陈先生夫妇需承担鉴定费、双方的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差不多需要一万余元”。

  宋女士告诉记者,自己现在在李村一家包装厂工作,每个月的工资不到两千元,加上陈先生的工资,家里每月能挣四千左右。这一万余元的费用,大约相当于夫妻两人三四个月的工资,“但我们无论如何也要为孩子讨个说法”。

  司法鉴定后,法院将重新开庭审理此案。(齐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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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产检,脊柱裂,新阳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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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山东网
责任编辑:刘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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